豐都縣科學技術局,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豐都縣機構改革方案》,豐都縣科學技術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豐都縣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和縣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都縣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Fengdu Coun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中市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縣重大科技決策諮詢相關制度建設。
(三)牽頭推進全縣科技管理平台建設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和科技金融結合。協調管理危灶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負責編制縣級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
(四)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縣重大經濟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開發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評估,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五)牽頭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六)統籌縣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縣域創新發展、 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七)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負責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承擔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八)承擔引進科技創新資源、科技型企業培育、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科技普及、科技檔案管理等工作。
(九)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縣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參與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循驗牛建立全縣國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二)負責科技經費預算、使用配置和監督,協調管理全縣科技風險投資工作。
(十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檔案規定,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婚蘭婆工作,監督管理本縣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災害預測工作;催您謎多負責制定本縣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對地震監測機構和群測群防工作進行行業管理;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
(十四)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安全監管和信訪穩定才樂墓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縣、人才強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榜漏槓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技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
按照中、市要求推進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我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職責分工
與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外國人來豐工作許可職責分工,依據《中央編辦關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8〕97號)規定執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群、信息、安全、信訪、人事編制、保密、政務公開、資產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科技創新科。負責擬訂和實施全縣科技發展規劃、政策,提出全縣科技發展規劃、計畫、重大布局、優先領域等建議;負責永定旬府草擬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有關方案;負責全縣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相關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研發經費加計扣除等相關工作;承擔全縣科技項目的篩選、立項、實施、監督、驗收、評估、經費配置等工作,組織推薦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負責培育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初步認定高新技術產品、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負責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創新體系建設,承擔全縣科技研發平台、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申報、評價、管理工作;負責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等新型孵化載體的建設指導工作;負責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種子基金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登記、轉移、轉化工作;負責市對縣的考核工作。
(三)科技服務科。負責全縣農業及社會事業科技成果套用推廣工作;負責國家級、市級、縣級農業和社會事業科技項目申報及項目實施管理和驗收結題工作;指導、協調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示範和鄉鎮(街道)科技工作;負責全縣技術市場及技術中介組織培育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合作與人才交流工作,承擔科技人才隊伍、科技顧問團、科技創新專家庫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科學知識宣傳普及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園區、星創天地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市級、縣級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的管理與服務;指導農業基地建設,協調科技幫扶工作;負責科技精準扶貧工作,實施鄉村振興建設;負責市級、縣級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選派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科技下鄉活動;承擔外國專家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工作,監督管理本縣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災害預測工作;負責擬訂本縣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對地震監測機構和群測群防工作進行行業管理;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
行政編制
豐都縣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其中各科室設科長、主任1名)。豐都縣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
按照中、市要求推進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專業機構開展項目受理、評審、立項、過程管理、驗收等具體工作。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我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職責分工
與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外國人來豐工作許可職責分工,依據《中央編辦關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8〕97號)規定執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群、信息、安全、信訪、人事編制、保密、政務公開、資產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科技創新科。負責擬訂和實施全縣科技發展規劃、政策,提出全縣科技發展規劃、計畫、重大布局、優先領域等建議;負責草擬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有關方案;負責全縣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相關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研發經費加計扣除等相關工作;承擔全縣科技項目的篩選、立項、實施、監督、驗收、評估、經費配置等工作,組織推薦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負責培育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初步認定高新技術產品、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負責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創新體系建設,承擔全縣科技研發平台、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申報、評價、管理工作;負責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等新型孵化載體的建設指導工作;負責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種子基金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登記、轉移、轉化工作;負責市對縣的考核工作。
(三)科技服務科。負責全縣農業及社會事業科技成果套用推廣工作;負責國家級、市級、縣級農業和社會事業科技項目申報及項目實施管理和驗收結題工作;指導、協調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示範和鄉鎮(街道)科技工作;負責全縣技術市場及技術中介組織培育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合作與人才交流工作,承擔科技人才隊伍、科技顧問團、科技創新專家庫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科學知識宣傳普及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園區、星創天地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市級、縣級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的管理與服務;指導農業基地建設,協調科技幫扶工作;負責科技精準扶貧工作,實施鄉村振興建設;負責市級、縣級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選派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科技下鄉活動;承擔外國專家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工作,監督管理本縣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災害預測工作;負責擬訂本縣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對地震監測機構和群測群防工作進行行業管理;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
行政編制
豐都縣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其中各科室設科長、主任1名)。豐都縣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