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鳳城街道辦事處

豐縣鳳城街道辦事處

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操作方案〉的通知》(豐委辦〔2020〕28號),制定本規定。

中共豐縣鳳城街道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街道黨工委)、豐縣鳳城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辦事處),分別為中國共產黨豐縣委員會豐縣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為正科級。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職能機構,

現任領導

朱   賀:黨工委書記,主持鳳城街道黨工委全面工作。
祝素林: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主持鳳城街道辦事處全面工作。
何建偉:黨工委副書記,負責人大、政協、政工、黨的建設、幹部隊伍、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扶貧開發、人居環境整治、農村改廁、新農村建設、農經、農技、農林、農業資源開發、農村電子商務、畜牧、水利、秸稈禁燒、路域環境、自然資源規劃、增減掛鈎、統戰、民族宗教事務、深化改革、政法、綜治、法制、基層社會治理、平安創建、掃黑除惡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牽頭負責黨建方面考核,分管黨建和人大工委工作辦公室(黨建組織科、統戰科)、農業農村辦公室(農技中心、扶貧辦、農路辦、水利站)、社會治理辦公室(司法所、綜治法治辦),聯繫國土所、派出所、供電所。
郭慶朴:黨工委組織委員、政法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負責基層黨建、基層組織建設、基層幹部管理、村級考核、人才引進、幹部培訓、機構編制、機構改革、非公黨建、團委、村(社區)標準化建設、老幹部、關心下一代、社區管理、物業管理、應急管理、防災減災、生態環境、污染防治以及負責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與何建偉同志共同負責黨建方面考核等工作,牽頭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黨建和人大工委工作辦公室(黨建組織科)、農業農村辦公室(社區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聯繫開發區黨政辦、開發區安環局、花苑物業。
丁時習: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營商環境、作風建設、巡察督查、執紀問責、政風行風熱線、部門信箱(包括“12345”熱線)、服務大廳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分管黨政辦(督查室)、黨建和人大工委工作辦公室(紀工委)、綜合指揮中心、為民服務大廳。
塗海根: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負責人民武裝、退役軍人事務、物價、食品安全、放心消費、市場監管、雙擁、信訪穩定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分管黨建和人大工委工作辦公室(武裝部)、為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社會治理辦公室(信訪辦),聯繫開發區市場監管局。
岳 超:黨工委宣傳委員、統戰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負責財稅、金融、審計、農經等工作,協助何建偉同志負責統戰、民族宗教事務等工作,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分管經濟發展辦公室(財政所、審計所、金融辦)、農業農村辦公室(農經中心),聯繫開發區財政局。
史 朕:辦事處副主任、派出所所長,負責消防、禁毒、司法、法治、安全保衛等工作,協助塗海根同志負責信訪穩定等工作,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分管派出所、消防站。
張 萌:辦事處副主任,負責城鄉建設、道路交通、城市管理、徵收搬遷、拆違控違、空間治理、綜合執法、涉法涉訴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分管農業農村辦公室(建管辦)、綜合行政執法局,聯繫開發區社會事業局、開發區東郊中隊。
王勝群:辦事處副主任,負責民政、勞動保障、醫療保障、失地農民保障、殘聯、老齡等工作,協助郭慶朴同志負責社區管理、物業管理等工作,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分管為民服務中心(民政、殘聯、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視窗),協助分管農業農村辦公室(社區辦)。
孫雅倩:辦事處副主任,負責宣傳、輿情處置、意識形態、文明城市創建、文化、廣電、體育、旅遊、教育、衛健、愛衛會、紅十字會、史志、風險研判處置等工作,協助何建偉同志負責深化改革等工作,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黨建和人大工委工作辦公室(宣傳科)、為民服務中心(文化服務站、衛生健康服務視窗)。
秦玉真:四級主任科員,協助岳超同志負責財稅、金融、審計等工作,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
趙春朵:四級主任科員,負責工會、婦聯、經濟、商貿、統計、科技、服務業、科協以及負責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協助郭慶朴同志負責基層黨建、基層組織建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經濟方面考核,分管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站),協助分管黨建和人大工委工作辦公室(黨建組織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聯繫開發區經發局、開發區科技局。
胡慧敏:四級主任科員,負責機關事務、機關後勤、機關效能、人秘、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公開、政務服務等工作,協助何建偉同志負責政法、綜治、法制、基層社會治理、平安創建、掃黑除惡工作,以及負責領域的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工作,牽頭負責兩辦方面考核,分管黨政辦公室,協助分管社會治理辦公室(司法所、綜治法治辦)。
中共豐縣鳳城街道工作委員會  
2023年6月6日

主要職責

鳳城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在鳳城街道的行政區劃范 圍內代表黨和國家行使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全面管理職能。主要職責是:
(一)強化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及本級黨代會、人代會的重大決 策、決議和工作部署。研究決定轄區內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進 全面從嚴治黨。統籌做好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一戰線、人 民武裝等工作,指導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團體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
(二)加強基層黨建。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推行黨建格線和治理格線併網融合,創新基層黨組織分類設定,執行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加強街道、社區(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推進街道、社區(村)黨建與單位黨建、行業黨建、區域 化黨建互聯互動,統籌抓好轄區內新領域新業態新群體黨建工作,強化基層政權建設。
(三)維護安全穩定。負責轄區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 理等相關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 紛等。抓好法治宣傳和普法教育,提高城鄉居民的法治意識,保護公民和各類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推進區域發展。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統籌制定並 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做好招商引資、企業服務、項目建設、經濟運行分析、投資環境最佳化、創新創業服務等工作, 因地制宜組織發展區域特色經濟。積極維護經濟秩序,營造公正、公平的發展環境。
(五)組織公共服務。圍繞街道發展定位和工作目標,負責 實施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實施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 的各項公共服務,完善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落實教 育體育、科技人才、民政優撫、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文化、衛生健康、殘疾人保護等方面相關政策,積極構建公共服務均等化體系,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
(六)實施綜合管理。負責轄區內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現代化建設,承辦縣社會治理現代化綜合指揮中心交辦的事項。 承擔轄區內城鄉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職責。統籌協調區域內行政審批服務執法等相關力量,依法履行相關行政處罰權和監督管理權,按 照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城鎮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公共衛生管理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民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七)推動鄉村振興。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加強和指導農 村經濟發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民增收。堅決打贏脫貧 攻堅戰,增強貧困民眾獲得感。深入推進農業農村改革,增強鄉村振興內生動力。
(八)保障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 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應急救援等工作。
(九)領導基層自治。指導、支持居(村)民委員會工作, 領導居(村)民委員會建設,加強政治引領和能力建設,組織城鄉居民和單位參與社區(村)建設和管理。
(十)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城 鄉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街道、社區(村)發展服務。
(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承擔綜合協調工作。主要負責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政協相關工作;負責對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決定、規定及制度執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負責 綜合性檔案文稿、管理制度的擬訂等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 案、會務、政務公開、機要保密、對外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及其他相關工作。
(二)黨建和人大工委工作辦公室。承擔街道黨群工作和人 大工委工作。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 設、幹部人事、人才、機構編制和老幹部工作;負責所轄社區(村)、 所屬單位考核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宣傳思想、新聞輿情和精神 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統一戰線、民族宗教事務、僑務、關心下一 代工作;負責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負責工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人民武裝及其他相關工作。
(三)社會治理辦公室(司法所)。承擔街道社會穩定工作。 負責國家安全和人民防線工作;負責群防群治和矛盾調解工作; 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教育 和幫扶工作;組織開展對刑釋解矯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工作;負責 法治宣傳、法律援助等工作;負責政府法治工作,推進依法行政, 承辦行政複議和訴訟事項;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特殊人群 和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
(四)農業農村辦公室(建設管理辦公室)。承擔農村改革發展和鄉村振興政策執行工作。負責農業農村發展、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扶貧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村級財務管理、農村合作組織建設、土地承包、土地流轉等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和管理工作;負責街道畜禽 養殖規範擬訂、管理、技術指導等工作。承擔街道、社區(村) 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管理街道、社區(村)規劃建設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做好鄉道、村道的建設和養護以及村道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相關業務;負責基礎設施項目的設計、招投標和質量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檔案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徵收、土地徵用等具體實施工作;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小流域治理的規劃和設計,指導修建水利工程和防洪工程,依法管護水利設施,保護水土資源, 做好抗旱和防汛工作;負責履行法定的自然資源和規劃等相關職責。
(五)經濟發展辦公室。承擔街道經濟建設工作。負責擬訂 街道經濟發展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服務轄區企業、協調解決經濟運行和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提升改善投資營商環境,統籌協調招商引資、服務業發展、工業經濟、科技管理,協調項目建設服務、開放型經濟等工作;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經濟建設工作;負責依法管理、開展本街道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履行街道綜合統計的職能,實行在 地統計扎口管理;負責農村統計基礎建設,建立健全農村統計報 表管理制度;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蒐集、整理、提供和發布街道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分析預測。承擔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法規、政策的組織貫徹執行。負責編制財政收支預算,經批 準後組織實施;負責財源建設,籌集、調度、管理財政預算內、 外資金和開發建設資金;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投融資管理、債權 債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各項涉農補貼政策、民生財政政策的落實 和各項涉農資金管理;負責街道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承擔街道區域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研究、 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監督、檢查區 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或者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改正或者排除, 並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協助處理生產 安全事故;負責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應急知識、安全生產的宣傳普及和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做好安全生產、防火、減災救災、防疫、氣象災害防禦、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區 域內居(村)民委員會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應急救援等工作。
(七)綜合指揮中心。承擔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 代化建設工作。負責街道指揮調度和格線化服務管理具體工作;負責與縣級綜合指揮中心信息共享、對接互聯及承辦上級指揮平台交辦的事項;負責整合街道區域內的人口、企業、地理等各項基礎信息;負責“12345”、數字城管、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生態環境、水利、公共衛生等各類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實施“一口受理、一體派單、一台運行”的平台管理運行機制;負責承擔 發現問題、信息歸集、流轉交辦、協調聯動、研判預警、督促檢 查、考核評價等指揮調度職責;負責綜合格線統一划分設定,將 條線部門的管理格線橫向整合為一個綜合格線,實現“基層治理 一格線”;負責統籌協調格線內黨的建設、社會保障、平安穩定、公共服務、社會救助、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城鎮管理、公共衛生等工作;負責加強格線員力量配備與管理,建立健全格線化責任落實機制,推進格線化服務管理標準化建設。
(八)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辦室)。承擔街道區域範圍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集中行使賦予街道的相對集中行 政處罰權以及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和監督檢查權;負 責協調配合縣直相關執法機構開展聯合執法;負責履行法定的生態環境等相關職責。
(九)為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文化服務站)。承擔基層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授權或相關職能部門委託、下放給街道的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事項的受理、審核和審批;負責街道職權範圍內事項的審核審批;負責制定實施各項政務服務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和管理社區(村)便民服 務點工作,落實幫辦代辦代繳代理等服務機制。負責教育體育、民政優撫、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疾人保護等社會事業工作。
第五條 鳳城街道人大工委、紀工委、工會、共青團、婦聯、人武部等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日常工作由黨建和人大工委工作辦公室承擔。
第六條 鳳城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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