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園林旅遊局

豐縣園林局、豐縣旅遊局成立於1999年8月,一套班子兩塊牌子,於2010年6月更名為豐縣園林旅遊局,內設辦公室(行政許可股)、園林股、旅遊股,現有在職人員8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縣園林旅遊局
  • 成立時間:1999年8月
  • 更名時間:2010年6月
  • 內設:辦公室、園林股、旅遊股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機構簡介

縣局先後被評為縣城鄉建設重點工程先進單位,綠化先進單位、目標管理崗位責任制先進集體、抗擊非典工作先進集體、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貢獻單位、市旅遊行業先進單位、深化創建江蘇省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貢獻單位、縣直單位綜合工作先進獎、項目招商引資先進單位。

機構職能

(一)負責研究制訂園林旅遊業發展戰略,編制城區綠地、園林和旅遊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和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業標準,參與制訂本縣園林旅遊業發展的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組織審定居住小區綠化、廣場、道路綠化和河岸綠化等城區重點綠化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依法審核城區園林綠地(含規劃園林綠地)內建設項目的立項和規劃,負責對城區建設項目方案中的園林綠化比例和布局的審核認定,在符合城市規劃前提下依法審批占用城區綠化用地和伐移樹木事項。
(四)負責對生產銷售苗木花卉、地被植物的管理和監督,搞好花卉苗木市場規劃。
(五)指導全縣重要旅遊設施、景區景點等項目的建設,負責全縣旅遊基本建設項目的初審,負責本系統旅遊設施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
(六)組織全縣園林旅遊業的檢查和宣傳工作,負責園林旅遊資源和成果的普查工作。
(七)制訂全縣園林旅遊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協調風景園林旅遊行業的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行政許可股)
協助領導處理黨政事務,協調落實局領導的決定事項;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的政務協調、聯絡;負責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文電處理、重要會議的組織和信訪工作;負責財務、後勤保障及其它行政事務。(行政許可股與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受理經縣政府審定同意後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申請事項。)
園林股
根據豐縣城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和實施豐縣綠地規劃,制定行業發展戰略和城區風景園林規劃;加強對城區風景園林的行業管理,監督各單位和各類項目的配套建設等。
旅遊股
負責研究制訂全縣旅遊業發展戰略,編制發展旅遊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指導全縣重要旅遊設施、景區景點等項目的建設,負責全縣旅遊基礎建設項目的初審,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等。

領導信息

豐縣園林旅遊局領導及分工:
趙立春:副局長。主持工作。
馬 東,園林服務中心主任。分管園林服務中心工作。
高大亮,副局長。分管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工程後勤服務工作。
孟慶玲:副書記。分管紀檢及辦公室工作。
張啟文:副局長。分管縣城區園林綠化管護工作。
謝倫敬:工會主席。分管旅遊、招商引資及園林綠化、旅遊監察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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