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豐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豐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豐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豐城市第二行政中心4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並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框架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轉型升級;擬訂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和資源共享。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評估申報,推進產業集群發展;負責承擔船舶行業管理職能,指導協調現代物流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和產業政策,推進行業技術基礎、智慧財產權、質量品牌管理,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組織落實豐城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明確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參與主管領域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鹽業行政管理;負責農藥生產的監督管理,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事項;承擔藥品儲備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煤炭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工作。
(五)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以先進實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組織推進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事中事後服務監管;承擔省、宜春市工業和信息化廳(局)投資項事中事後服務監管;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負責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執法;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行業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工業領域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和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國家及省級扶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及組織實施,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九)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搭建融資平台,組織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措施,提出政策意見;強化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業務指導,負責國家和省支持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及組織實施;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工業園區信用示範區建設。
(十)指導協調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協調配合工業園區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提出工業園區發展政策建議,組織、指導特色園區、生態園區、新型社區和數位化園區建設,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促進工業設計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指導和推進科技服務、售後服務等工作。
(十二)建立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三)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信息消費發展;統籌推進電子商務;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信息網路發展規劃,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發展;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四)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的管理責任;負責協調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宜春市豐城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規定負責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工作,督促指導有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宜春市豐城生態環境局對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統一行使工業領域污染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
2、與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助配合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在行政審批過程中的現場踏勘、專家論證等工作,負責提供本行業政策法規、信息、監管數據等方面的互通共享;協助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與本行業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銜接;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承擔本行業審批事項的事後監管責任。

領導分工

徐春根:黨委書記、塗顧開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檔案、績效考核、公共節能、政務公開、網路問政、12345熱線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回復,年鑑、市志編撰工作;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財務、機關後勤、社會保障、再就業、人口計生、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統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武裝、老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重要檔案和綜合性、理論性文稿起草、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工業及工業園區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並對其運行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制定和分解年度工業經濟目標,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支持工業經濟發展的上級獎項;配合省工信廳、宜春市工信局承擔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三)產業政策股。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政策建議;擬訂工業產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相關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及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計畫和準入條件;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評估認定,推進產業集群式發展。承擔醫藥、機械裝備行業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負責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工作。
(四)煤炭行業管理股。負責有色、煤炭行業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煤炭行業發展規劃;監測分析行業發展態勢,發布有關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行業準入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依法管理煤炭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引導行業合理布局。依法對開辦煤礦及現有煤礦進行許可權內的審查和上報。組織對新、擴、改建煤礦進行竣工驗收。
(五)輕工紡織食品股。承擔輕工、煙花爆竹、食品、紡織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提出並組織實施結構調整方案;負責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工作。負責鹽業行政管理,負責擬訂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保證鹽行業發展穩定。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工作;協調原手工業聯社人員的管理工作。
(六)建材重化股。承擔建材、化工、冶金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態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發展規劃;監測分析行業發展態勢,發布有關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行業管理及其監督檢查職能;指導散裝水泥工作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和套用及信息交流、宣傳教育、人員培訓工作。擬訂新型牆體材料產業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行業準入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指導協調新型牆體材料的科研、生產、產品認定和推廣套用等日常工作,對違法設計使用實心粘土磚的行為實施處罰。負責農藥、監控化學品、鉻化合物的管理工作。
(七)戰略性新興產業股。負責有關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與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有關戰略性新興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產業發展態勢,發布相關信息。組織實施有關新興產業發展規劃、規範和標準,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有關行業準入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組織協調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的申報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八)軍工軍民融合股。配合做好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和軍工能力建設協調服務工作。配合實施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和資源共享。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化、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融合發展規劃。指導軍民融合產業基地發展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實施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事項;負責船舶行業管理工作。配合實施船舶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監測分析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工業信息化股。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在工業領域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大數據工作;協調推進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全市通信網、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消費,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軟體在工業領域的推廣套用,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協調推薦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統籌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督促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各行業電子政務工作,推進信息資源採集、管理、開發、套用規範化,促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電子政務套用系統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
(十)投資規劃股。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改造工作;加強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服務監管;承擔省、宜春市工業和信息化廳(局)投資項目的事中事後服務監管和申報工作;負責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的建設,制定並公布項目投資指導目錄;負責統籌和協調工業和信息化招商引資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動企業產品創新、質量管理創新和品牌創新發展,指導提升工業和信息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推動產學研相結合;負責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協調做好工業園區有關項目資金申報工作。
(十一)節能環保股。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節能評估的服務監管工作;負責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執法;負責組織實施重點用能企業用能狀況的日常和專項監察監測;檢查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法律、法規、標準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負責對工業企業用電、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進行監察執法;按規定負責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工作,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十二)電力能源監察股。承擔全市電力行業行政管理職能;負責電力運行調度,實施電力發展計畫和政策;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有序用電管理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監督和規範電力市場秩序;承擔直供電試點等電力體制改革工作;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
(十三)安全生產和民爆管理股。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組織落實省、宜春市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明確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全市民爆行業管理;協調組織實施民爆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承擔民爆物品申報工作;指導民爆行業技術改造、科技成果和專用設備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的安全監管。
(十四)中小企業股。負責全市工業領域非公有制經濟及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定期進行運行監測分析,提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配合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宜春市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等創業平台建設及有關爭資項目申報。
(十五)企業服務股。負責全市工業企業及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承擔重點企業幫扶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各類經貿交流、展覽展示、人才招聘等活動,協調解決問題;引導幫助企業開展管理體制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支持及其項目申報,負責指導行業協會開展活動;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政策建議;強化信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搭建投融資平台;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負責對信用擔保機構的績效評估等工作,組織國家及省相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工業園區信用示範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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