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豐城市府前路222號住建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住房保障、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人民防空、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的規範性檔案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二)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商品房等多層次住房供應新體系;擬訂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工作;負責全市房屋面積測繪、安全鑑定的管理。
(四)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屋面積、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
(五)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宅物業質量保修金的歸集和使用管理。
(六)負責管理城鎮危房鑑定工作,委託技術鑑定機構開展活動。
(七)指導城市建設工作。擬訂城市建設計畫、城市設計;推進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城市“雙修”、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工作。
(八)負責全市建築業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以及裝配式建築工作;擬訂施工、建設管理、工程質量檢測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築工程文明施工、揚塵治理工作;負責一般性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負責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等建築材料的管理;負責全市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管理;組織協調建築行業對外經濟合作。
(九)負責全市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市場準入、施工圖設計審查、工程勘察設計資料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工程抗震設防、超限工程審查工作,監督管理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規範實施。
(十)負責推進全市建築科技和節能減排。擬訂全市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進步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改革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推進全市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工作。牽頭擬訂綠色建築、建築節能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指導全市村鎮建設。擬訂全市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指導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指導全市特色小鎮、歷史文化名鎮(村)、傳統村落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
(十二)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組織城市防空演習;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參與防災救災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十三)負責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工作;指導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平時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防要求工作。
(十四)負責人民防空指揮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和開展指揮自動化、空情報知、防空警報、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人防信息系統值勤和維護管理制度,監督全市人防指揮信息系統暢通。
(十五)負責人民防空經費的收繳、編制預決算、使用以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建築行業、房地產行業、勘察設計行業等企業資質及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白蟻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白蟻防治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積極抓好白蟻防治的事中和事後監管。
(十八)負責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管理和教育培訓辦法。負責建設行業崗位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智力引進工作;參與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宜春市豐城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宜春市豐城生態環境局負責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2、與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助配合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在行政審批過程中的現場踏勘、專家論證等工作,負責提供本行業政策法規、信息、監管數據等方面的互通共享;協助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與本行業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銜接;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承擔本行業審批事項的事後監管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黨委和行政日常事務性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保密、安全、綜合統計、人民武裝、生育服務、工會、老幹部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等工作。
(二)住房保障股。負責全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市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負責房改相關工作。
(三)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股。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管理及執法稽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開發管理法規及有關調控政策,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負責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系統,對全市房地產市場動態進行監測和分析,擬訂房地產市場形勢分析報告;負責全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住宅物業質量保修金歸集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和評估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房屋樓盤表的創建及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屋面積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四)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股。負責指導並監督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工作;擬訂市政府房屋徵收決定和徵收公告;負責擬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有關政策;負責組織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負責審核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項目徵收與補償實施方案;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城市房屋安全鑑定工作。
(五)建築業管理股。負責建築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市場和從業人員的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建築業企業、建設監理、工程檢測、工程造價諮詢、勘察設計企業等各類資質和執(從)業資格管理。指導全市建築行業、裝飾裝修、監理行業、勘察設計行業、裝配式建築工作;負責建築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業從業隊伍及從業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的清欠工作;指導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工程造價、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工作;指導全市建設工程評優和文明工地的評審工作;協調局相關單位組織工程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六)城市建設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並監督指導實施;負責擬訂、指導、監督、實施城市建設年度計畫;指導推進新型城鎮化、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城市設計和推進城市建設工作;承擔市城市品質與功能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市“廁所革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城建統計工作;負責城建檔案工作。
(七)村鎮建設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村鎮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並監督指導實施;負責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監督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的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全市特色小鎮、歷史文化名鎮(村)、傳統村落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建設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工作。
(八)勘察設計股。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技術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政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規範勘察設計與綠色建築、建築節能審查管理;負責施工圖審查管理;負責指導全市建築能耗監測工作;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指導建築科學技術的轉化推廣;組織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推廣;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的實施;負責超限工程審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鄉建築抗震設防工作。
(九)招投標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有關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的規範性檔案;依法對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管理工作,並對招標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十)政策法規室。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違反住房城鄉建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移送;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綜合驗收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信訪事項;負責涉及本局行政訴訟案件的訴訟;受理本局複議的行政複議案件;負責綜治、普法、行政調解等工作。參與局機關股室、有關單位在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中開展的專項檢查、專項整治等執法活動。
(十一)人防工程股。負責人防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管;負責人防建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知識和政策宣傳教育;負責制定人防建設、人口疏散計畫、防空預案和各種應戰應急計畫,戰時組織實施;負責人防工程日常維護、管理、服務和平戰轉換,戰時組織城市居民疏散隱蔽;負責建立人防通信指揮和防空警報系統,戰時播放空襲警報,配合軍隊進行要地防空作戰;負責組織搶險搶修、醫療救護、防化防疫、治安、消防、通信、運輸等人防專業隊訓練,開展常態化防空防災演練,戰時組織開展搶救搶修搶險,協助恢復生產生活秩序。負責搞好平戰結合工作,利用人防工程服務社會,組織人防專業隊和志願者參與應急救援。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游國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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