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德近,男,山東夏津人,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谷德近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山東夏津
- 職稱: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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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基本信息
公元2013年4月1日去世。
教育背景
1.2007年7月—2008年1月,佛蒙特法學院訪問學者;
2.2003年9月—2006年7月,武漢大學,法學博士;
3.2000年9月—2003年7月,武漢大學,法學碩士;
4.1996年9月—2000年7月,武漢大學,法學學士。
研究領域
1.環境法
2.國際環境法
研究專題
1.環境法基本理論
2.環境與人權
3.環境執法體制
4.環境投資規則與管理
5.國際環境法的實施和資金機制
6.《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體系
學術成果
代表著述
1.多邊環境協定的資金機制(獨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
2.論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獨著),載《生態經濟》,2008年10期;
3.化學品和農藥貿易管制的資金機制(獨著),載《上海經濟研究》,2008年9期;
4.資金機制:氣候變化談判的博弈焦點(獨著),載《上海金融》,2008年9期;
5.全球環境基金的項目資格(獨著),載《環境保護》,2008年7B期;
6.巴厘島路線圖: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演進(獨著),載《法學》,2008年2期;
7.區域環境利益平衡(獨著),載《法商研究》,2005年4期;
8.環境權的虛假主體(獨著),載《中國環境管理》,2005年3期;
9.論基本環境權(獨著),載《法律科學》,2004年5期;
10.論環境權的屬性(獨著),載《南京社會科學》,2003年3期;
11.Managing Water Resources for a Sustainable Future: Law, Policy, and Methodology of China(合著),載Asia Pacific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volume 7 issues 3&4 2002;
12.印度環境人權(合作譯著),王曦主編:《國際環境法與比較環境法評論》(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
13.環境法學的自然法理念(獨著),載《南京社會科學》,2002年5期;
14.印度環境基本法及其實施的司法能動,載《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3期。
15.氣候變化資金機制研究(獨著),載《政治與法律》,2011年11期;
16.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重塑——京都模式的困境與蒙特婁模式的回歸(獨著),載《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6期;
17.美國自然物訴訟的實踐功能(獨著),載《政治與法律》,2009年第12期;
18.再論環境權的性質(獨著),載《社會科學》,2009年第11期;
19.沒有法律的正義——評環境公益訴訟第一案(獨著),載《中山大學法律評論》(第七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10月;
20.環境法的復魅與祛魅(獨著),載《法學之道——中山大學法學院復辦30周年紀念文集》,法律出版社,2009年10月;
21.從巴厘到哥本哈根:氣候變化談判的態勢和原則(獨著),載《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9期;
學術交流
1.小組發言:Regulatory Vulnerability and Institutional Resolution of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Resulting in Poverty in China,世界自然保護同盟環境法學院第六屆年會,墨西哥城,2008年11月10日—15日;
2.聯合主講: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Challenge of Compliance to UNFCCC under Bali Roadmap in China,美國環境法研究所,華盛頓特區,2008年1月24日;
3.主講: Leakage of Benzene in Songhua River: Who should be Claimed? 美國佛蒙哥特法學院,2007年11月19日。
科研項目
1. 環境基本法比較研究,教育部重大項目(子課題主持);
2. 法治政府與行政權力運行機制研究,教育部重大項目(參加);
3. 國際環境資源法的理論、實踐及對我國環境資源法的影響,教育部重大項目(參加);
5. 中美環境資源法比較研究,中山大學國際合作項目(參加);
6. 節能減排資金機制研究,中山大學青年基金項目(主持)。
7.《坎昆協定》框架下開發中國家碳減排與資金保障機制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主持人,2012年;
8.“我不願意”的權利——公眾環境利益訴求的泛權利化與重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中山大學青年教師培育項目,主持人,2012年;
9.氣候變化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發展趨勢,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 “十一五”規劃項目,主持人,2010年;
墜樓身亡
2013年4月2日,據中山大學法學院多位教師及輔導員證實,谷德近老師於昨日在其家中自殺身亡。而南方都市報報導中的G老師正是谷德近老師。中山大學法學院表示,谷德近老師的死亡原因正在調查當中。
據知情人士訊息,2013年4月1日上午9時許,谷老師曾到中大法學院院辦遞交辭職報告,並與院領導進行談話。隨後,其直接打車回到番禺家中,於11時許縱身一躍,以極端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中山大學幾位法學院的老師認為,學校應當通過正式渠道將此事通報學院全體教職工,學院無論出於什麼考量,都應當站出來給大家一個交代。並深刻總結這一慘痛的教訓,避免再有類似悲劇發生。
人物紀念
善後追思懷念
近兩日陰雨不斷,昨日下午,陰雨中,中大法學院院方向師生通報了谷老師身亡的情況。據警方提供的訊息,首先排除他殺的可能。至於谷老師為何採取這種極端的方式,學院與一切關心谷老師的人一樣,也急切地想知道其原因。學校也正積極尋求警方的支持和配合,希望能進一步搞清事情真相。
得知這一訊息,數位法學院師生表示,深感意外之餘,心情沉重。微博網友@徐瑩1104在微博上發了谷老師的照片,感嘆“為什麼每每到無法挽回時,才悔恨未曾惦念,未曾問候”,並稱“不願雨停,德音仍近”。
昨日,中大法學院的師生紛紛緬懷谷老師。網友@紫菱洲近稱“去年開題答辯時還聆聽過老師的指導,沒想到那次竟是最後一面”。網友@ R -X -Y轉述武漢大學環境法方面專家王曦教授的話說,谷老師是“能夠靜下心來做學問的人”,並稱他“每每旁徵博引都能帶我們從嶄新的視角認識問題”。許多網友均表示,曾在學業上得到谷老師不少幫助。有法學院的學生介紹,谷老師對學生很負責任,要求也很嚴格,但很樂於在學業上幫助學生。個人信息顯示為“廣東工業大學政法學院”的微博網友@邱新_sysu發微博感嘆,年前還與谷老師計畫翻譯環境法的著作。他稱谷老師“是我在中大見過的最為乾淨、最為純粹、最沒有社會習氣的好老師”。
同事著文緬懷
谷德近的同事、中山大學法學院黃建武教授寫了情真意切的名為《寫給天堂的谷德近》緬懷文章。
追悼會與悼詞
谷德近先生遺體告別儀式2013年4月12日上午11時許舉行。谷生前親友、同事、校友、學生幾百人參加了追悼會。武漢大學廣州校友會負責人致悼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