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南朝樂府民歌,選自《樂府詩集》卷四十六《清商曲辭.讀曲歌八十九首》第二十八首。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讀曲歌·憐歡敢喚名
- 創作年代:南北朝
- 作品出處:《樂府詩集》
- 作者:佚名
作品全文,注釋,白話譯文,作品賞析,
作品全文
憐歡敢喚名,念歡不呼字。
連喚歡復歡,兩誓不相棄。
注釋
憐:憐惜。戀惜。
歡:喜歡之人。愛人。
敢喚名:古人一般不直呼姓名。不禮貌。敢直呼其名,說明很親密。
念歡:思念愛人。
不呼字:古人一般都禮貌地稱呼人的字。不呼字,怨也。
連喚:(只是)連聲呼喚。
復:又。再。
兩誓:兩人曾發誓。
相棄:互相拋棄。
白話譯文
疼郎不敢提你的名,想郎不敢喊你的字。連聲呼喚郎呀郎,咱倆發誓不相忘。
作品賞析
這首《讀曲歌》表現女主人公對情人熱烈的愛。女子對男方愛的深、思的切,當不在一起時,不由自主地向情侶發出了呼喚,但開頭二句卻寫得突兀不凡,出人意表:“憐歡敢喚名,念歡不呼字。”“敢”,是豈敢、不敢的意思。這兩句說:愛著情人不喚他的名,想著情人不呼他的字。既然深深地愛著、思念著對方,為什麼又不叫名呼字呢?這是作者運用的狡黠之筆,設定的懸念,以引起讀者對下詩的關注,使後面所寫收到更加強烈的藝術效果。
“連喚歡復歡,兩誓不相棄。”女子思念情人時既不喚名,,又不叫字,只是頻頻地叫“歡”、“歡”,就是連連地叫“親愛的”。“連喚歡復歡”這是點睛之筆,也是傳神之筆。女子對情侶發自內心深處強烈的愛,以及種種的柔情蜜意,已然盡在這五個字之中了。“兩誓不相棄”,雙方海誓山盟,表示永不變心,這就補足了前句的意思,表現出女子對所愛之人不僅一往情深,而且忠貞不渝,使得這首愛情民歌的意境,大大提高了一步。
該民歌在抒寫人物的痴情時,沒有描摹她很多狂熱的行動,也沒有敘說她千言萬語的表白,而僅是選取“連喚歡”的細節來寫,但由於這個細節是典型的、動人的,又以形傳神、以聲喻情,所以通過“連喚”,把女子熱烈的愛寫得入骨三分,真切傳神,顯得維妙維肖,親切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