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與傳記》是馮桂芬所著作品,出自於《馮桂芬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議論與傳記
- 作者:馮桂芬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馮桂芬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今蘇屬完漕之法,以貴賤強弱為多寡,不惟紳民不一律,即紳與紳亦不一律,民與民亦不一律。紳戶多折銀,最少者約一石二三斗當一石,多者遞增,最多者倍之。民戶最弱者折銀約三四石當一石,強者完米二石有餘當一石,尤強者亦完米不足二石當一石。(如元和縣屬章練塘之類,向來完米較少,去冬鬧漕之後,不過一石六七斗當一石。)而紳與民又各有全荒之戶(官之所謂欠糧,戶之所謂荒,不能坐以欠字),紳以力免,民以賄免,而其為不完則同。於是同一百畝之家,有不完一文者,有完至百數十千者,不均孰甚焉。
今既不能全辦清漕,而議補救之法,非紳民一律不可,非通知利弊,亦不可以定一律之價。論者第知紳衿有短價,而不知完米鄉戶之亦短價也(紳衿短價中之最多者,大約與鄉戶完米之值等);第知勒折長價之當減,而不知完米短價之尚當減也。何以言之?向來鬧漕毀倉之案,多不在勒折長價之鄉戶(強者皆完米,故勒折之戶必其最弱者,不能滋事),而轉在完米短價之鄉戶。此等恃強之民,今年萬不能照舊徵收也。是紳衿非所畏,可畏者此輩,此輩首肯,無不首肯矣。惟遞增短價,大減長價,更稍減乎?鄉戶完米二石有餘之價,大約一石不得征二石,以一石數斗為斷,而一律征折;米價在二千內,不得至四千文;米價在二千外,不得逾四千文。此其定率也。(以此數計之,蘇郡今年業戶情形,呈明減租三四成,加以三限所減,即無欠亦止畝得六斗,僅敷完納銀米,幸有普減之三分,如佃欠不及二三分,便可無累。若再增加,何從抵辦?此為民父母所必當知者。數以錢計,不可以銀計;以銀計必至如條銀之價,二千八九百文作一兩。)細核州縣海運開兌各帳,不但斷無賠累,而且寬有盈餘,並足供本署及本道、本府一切辦公之費。至丁胥以下千百無賴之徒,則一筆句之可矣。【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馮桂芬是中國由傳統向近代轉換時代具有開拓意義的、影響深遠的思想家。他主要以中國文化為思想資源,以開放、開明、健康、自信的態度對待外來文化,力主在多方面向西方學習,以唯善是從消解變法中的古今中西矛盾。他較早地提出全面系統變法思想,比較理智地兼顧理想與現實的關係。他既具有世界眼光,又了解中國歷史與現實,批評時弊多切中要害,變法主張多切實可行。他思想上接林、魏,下啟康、梁,其代表作《校邠廬抗議》寫成傳抄於十九世紀六十年代,部分刊行於七十年代,完整刊刻於八十年代,討論簽注於九十年代,其影響則從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從未間斷。編者簡介熊月之,江蘇省淮陰縣(今淮安市),1981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獲碩士學位,同年入上海社會科學院工作。現為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史林》雜誌主編,復旦大學上海史國際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歷史學會會長,中國史學會副會長。著有《中國近代民主思想史》(1986年)、《西學東漸與晚清社會》(1994年)、《上海通史•總論》卷(1999年)、《馮桂芬評傳》(2004年)、《異質文化交織下的上海都市生活》(2008年),論文有《論郭嵩燾》、《略論馮桂芬在近代思想史上的地位》等百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