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故是中國封建法律對皇帝的某些故交舊友犯罪可減輕刑罰的一種特別規定。源於西周的“議故之辟’。自三國魏新律八律,為八議之二,歷代相沿。“故”,《唐律》謂:“故舊”,《明律》謂“皇家故舊之人,素得侍見,特蒙恩待日久者。”清律同明。犯十惡罪者不依此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議故
- 拼音:yì gù
- 注音:ㄧˋ ㄍㄨˋ
- 解釋:古刑法八議之一
《周禮·秋官·小司寇》:“以八辟麗邦灋,附刑罰……二曰議故之辟。” 鄭玄 註:“故謂舊知也。 鄭司農 云:‘故舊不遺,則民不偷。’”《漢書·刑法志》:“八議:一曰議親,二曰議故……八曰議賓。” 顏師古 註:“王之故舊也。”參見“ 八辟 ”、“ 八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