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司

官署名。清末,行新官制,於民政部設警政司,為該部五司之一。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有“郎中”二人, “員外郎”四人,主事五人,小京官一人。下轄消防所、習藝所。(《中國歷代官稱辭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警政司
  • 性質:官署名
  • 朝代:清
  • 出處:《中國歷代官稱辭典》
官署名。清末,行新官制,於民政部設警政司,為該部五司之一。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有“郎中”二人, “員外郎”四人,主事五人,小京官一人。下轄消防所、習藝所。(《中國歷代官稱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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