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一)

《警告(一)》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警告(一)
  • 作者:汪康年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各報載,日人雇我測繪生張某等四人,潛行測繪東三省要地。按:如果有之,則我當局不能置之不問。且測繪生,我所培植之人才也,其情形與馬賊尤不同,若跡得之而縶以歸,日人固無如我何也。
前者吉林之西南路道顏世清被陳撫劾罷,為大豆公司事也。其折未發抄,故外間未知其詳,說者謂其中有隱情焉。蓋顏革道初以囤買大豆,有大利可獲,遂拋盤無算。方自喜,謂有數十百萬金之獲也,不意去年大豆收成極歉,顏將大不了,乃偽為代農業公司為之者。而又謂大豆之漲值,皆農業公司之總辦所播弄,遂由陳撫將總辦某劾罷。久之,復劾去顏,以遮飾人耳目。然顏僅去官,而數十萬之負擔,歸之官矣,不知政府亦知之否。
近聞警廳以京城俗例,凡店家欲修改其屋者,屋主必索增租,於是下令令店家欲修屋者恣自為之,不許屋主增租。按:此事殊不公也,蓋向來房主受困於房客者重,房客受困於房主者輕,房主之足以制房客者不過修改屋宇則增值而已,房客則有一特享之利權,凡遷入時房租若干,永不能加,且不得退租。於是租時每月房租二兩者,至數十年後市面大盛,而房主仍月得二兩而已。尤可慘者,則房客閉店後,可不將屋交還房主,而據之以招新租戶,擅自取金若干,名曰“倒鋪底”。其實只以空屋與人而已,無所謂鋪底也。其取之若干,而視地及時為差,一日不招得新租戶,則一日不讓。逮第二租戶閉店,必依原出之數,又添若干至第三、第四,無不由此累加,故房且不過四兩、八兩,而鋪底累至千百金,此等狡猾把持之法,實各國所無,且適與各國之市法相反。故京師土著之人不克興盛,此亦一大原因。今警廳尚助房客以壓制房主,吾不知是何理由也?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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