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愛民

譚愛民,男,漢族,1972年2月出生,湖南耒陽人,本科學歷,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衡陽市耒陽市發展和改革局黨委書記、局長提名人選。

2020年3月7日,據湖南耒陽市紀委監委訊息,譚愛民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譚愛民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72年2月
  • 出生地:湖南耒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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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歷任耒陽市小水鎮幹部、組織委員、副鎮長,公平鎮副鎮長、黨委副書記、政協主任,三都鎮黨委副書記、政協主任,淝田鄉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南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淝田鄉黨委書記,三都鎮黨委書記,耒陽市大市循環經濟產業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耒陽市大市循環經濟產業園管委會主任;
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耒陽市經濟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11月,任耒陽市發展和改革局黨委書記、局長提名人選。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12月6日,據湖南耒陽市紀委監委訊息,譚愛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耒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3月7日,據湖南耒陽市紀委監委訊息,2019年12月4日,譚愛民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經耒陽市委批准,耒陽市紀委監委對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譚愛民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收受禮品、禮金;目無法紀,心無敬畏,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平台融資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譚愛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典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耒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耒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譚愛民開除黨籍;由耒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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