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過多

證明過多是偷換論題的一種表現。即在論證中論證了一個比原論題斷定較多的命題。證明過多,原論題的真實性並不就得到證明,甚至原論題可能是真實的而所論證的論題卻是虛假的。如需要證明的論題是“過量服用維生素對人體無益”,結果卻去證明“服用維生素對人體無益”,這就是證明過多。

證明過少是偷換論題的一種表現。即在論證中論證了一個比原論題斷定較少的命題。證明過少,原論題的真實性就未得到證明。比如,需要證明的論題為“吸菸是有害的”,結果卻證明了“大量吸菸是有害的”,這就是證明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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