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保薦人資格考試

證券保薦人資格考試

保薦人,即企業上市的推薦人,一家企業要想在創業板上市必須要有保薦人的推薦。

保薦人的職責就是協助上市申請人進行上市申請,負責對申請人的有關檔案做出仔細的審核和披露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薦人在公開、公平、公正、規範、自願的原則下,在本所核准的範圍內從事業務,不得擅自超越業務範圍、業務許可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券保薦人資格考試
  • 性質:企業上市的推薦人
  • 職責:協助上市申請人進行上市申請
  • 統計數據:2008年參考率為95.2%
概述,報考條件,保薦職責,統計數據,考試時間,

概述

由於該項考試對保薦人的資格審查、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都有很高的要求,所以每年能夠通過考試的人屈指可數,其身價自然也水漲船高。許多投行不惜以高薪、高福利、高提成來留住保薦人,保薦人資格考試也因此成為“最值錢”的考試。
保薦人,即企業上市的推薦人,一家企業要想在創業板上市必須要有保薦人的推薦。
保薦人的職責就是協助上市申請人進行上市申請,負責對申請人的有關檔案做出仔細的審核和披露並承擔相應的責任薦人在公開、公平、公正、規範、自願的原則下在本所核准的範圍內從事業務,不得擅自超越業務範圍、業務許可權。

報考條件

參考人員應滿足下列條件:
(1)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併、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
(2)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併、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兩年以上(包括在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併、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經歷),從業年限計算截止至2013年6月21日,兼職、實習等工作時間不計入從業時間;
(3)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即通過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基礎科目至少一門專業科目的人員)。

保薦職責

保薦人在有效保薦期限內,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 確認掛牌企業符合本所要求條件,並在掛牌企業掛牌交易後就其是否持續符合該條件向企業董事會提供意見;
(二)在掛牌企業申請股權首次掛牌交易時,協助掛牌企業處理股權掛牌交易事宜,確認所有掛牌交易申報檔案符合本規則,並向本所提交《掛牌交易保薦書》;
(三)輔導和督促掛牌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並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本所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回復掛牌企業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本所規則的諮詢;
(四)輔導和督促掛牌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則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審閱、核對掛牌企業擬公告的信息披露檔案並書面確認;
(五) 及時回複本所的質詢;
(六) 輔導和督促掛牌企業履行股權掛牌交易需履行的義務;
(七)協助掛牌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規和本規則規定的掛牌企業治理結構。
(八)確保有足夠和合適的人員專門從事保薦業務;
(九)本所規定的其他責任。
整個繁複上市過程的統籌者和領導者,向擬上市公司提供上市的專業財務意見,助其處理上市各項事務;同時擔當擬上市公司與聯交所、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及各專業中介機構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確保擬上市公司適合上市,其重要資料已在招股檔案中全面及準確地披露,及擬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明白作為上市公司董事的責任等。其功能還包括設計股票推銷策略,組織承銷團等。

統計數據

2008年考試共有3688人報名,3514人參加考試,參考率為95.2%。考試合格人數為642人,通過率為18.27%

考試時間

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2013年度考試計畫安排,2013年第一次保薦人資格考試將於2013年6月進行,第二次保薦代表人資格考試時間為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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