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黎明(永嘉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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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黎明,男,漢族,1965年9月出生,浙江永嘉人,大學學歷,1982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永嘉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2020年5月12日,平陽法院依法對溫州中院指定管轄的被告人永嘉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謝黎明受賄一案開展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法院判處被告人謝黎明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6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黎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5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1982.12—1984.10 永嘉縣上塘供銷社工作
1984.10—1987.07 永嘉縣公安局碧蓮派出所民警
1987.07—1992.01 永嘉縣公安局治安科民警、副科長
1992.01—1995.10 永嘉縣公安局橋頭派出所所長
1995.10—1998.08 永嘉縣公安局橋下派出所所長(其間:1997.03— 1998.03中國人民警官大學公安文秘專業脫產學習)
1998.08—2001.08 永嘉縣公安局上塘派出所所長
2001.08—2004.04 永嘉縣公安局上塘中心派出所所長(副科級)
2004.04—2005.05 永嘉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2005.05—2010.04 永嘉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政委、督察長(其間:2005.08—2007.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本科班學習)
2010.04—2010.06 永嘉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0.06—2012.02 永嘉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鄉科級)
2012.02—2014.10 永嘉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2014.10—2019.09 永嘉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0月,據溫州市紀委監委訊息:永嘉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謝黎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一審宣判

2020年5月12日,平陽法院依法對溫州中院指定管轄的被告人永嘉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謝黎明受賄一案開展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謝黎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其犯罪後能自首,並積極退清贓款,認罪認罰,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據此,法院判處被告人謝黎明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6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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