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超宗輕慢案,此案發生於南齊武帝永明元年(公元48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超宗輕慢案
- 出處:《南齊書·謝超傳》《南史·謝靈運傳附孫超宗傳》
- 發生時間:南齊武帝永明元年(公元483年)
- 涉及人物:謝超宗
案件經過
南齊武帝永明元年(公元483年),黃門侍郎謝超宗自恃是甲族門第,又有文才,好酒使氣。齊高帝時,由於對答不合禮儀,被貶出去當南郡王中軍司馬,超宗心中怨恨,對別人說:“我今天正應該做司驢。”又被主管官員彈奏,免去官職。司徒褚淵為湘州刺史王僧虔送行,尚書僕射王儉等都到會,不料水邊閣道突然壞裂,褚淵跌落水中,王儉受驚,光著腳跳下車來。超宗望見,撫掌歡笑說:“落水三公,墮車僕射。”他前後譏笑辱罵的言論,逐漸在朝廷傳布開來。齊武帝即位後,任用他做竟陵王蕭子良的征北府諮議參軍,兼領記室事務,超宗越感不得志。永明元年,齊武帝誅殺大將張敬兒,而謝超宗與敬兒是兒女親家,便對丹陽尹李安民說:“往年殺韓信,今年殺彭越,你打算怎么辦?”李安民把超宗所說詳細啟奏。齊武帝早就對超宗的輕忽傲慢積嫌在心,就讓兼御史中丞袁彖彈奏超宗,要陷以重法。袁彖不悟旨意,奏請免超宗所居官職,收付廷尉治罪。齊武帝認為袁彖有意包庇,大怒,又讓尚書左丞王逡之彈劾袁彖“輕文略奏,撓法容非”,然後下詔說:“謝超宗釁同大逆,罪不容誅。袁彖匿情欺國,愛朋罔主,應處極刑,特恩免死,收監治罪,免官禁錮十年。”謝超宗被逮捕入廷尉獄,僅一宿頭髮就全變成白色。武帝下詔,流徙越州。超宗行至豫章,內史虞悰又接武帝詔書,讓謝超宗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