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
(一)直播服務,負責主播服務、店播運營以及海外直播等。
通過孵化或服務各類直播間,利用影響力幫助消費品牌、傳統中小企業以及跨境電商企業輸送直播經驗與主播人才。
(二)超級供應鏈基地,推動供應鏈資源全方位整合、開放。
積累直播運營經驗並形成以“選品和供應鏈優勢”為核心的商業邏輯,面向主播做到品控統一把關,以及人貨匹配。
(三)全案行銷服務,提供2.0版的一站式行銷解決方案。
利用公司對消費品行業的理解以及基於消費者預期,協助品牌方形成商業策略,反向賦能工廠調整最佳化產品,用市場經驗賦能智慧型製造。
(四)自主品牌孵化,培育高品質“中國品牌”。
在消費品品牌孵化的賽道中積極布局產業,積極推動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的轉變。
(五)IP授權/著作權業態,提效IP商業化。
成立基於直播生態的IP機構,在文旅、遊戲、影綜、動漫等領域展開合作。
(六)直播培訓,從事主播培訓、直播從業人員培訓業務。通過全面規範化的培訓體系,助力新主播在價值觀和專業技能上提升。
發展歷程
2017年2月21日,謙尋機構正式成立。
2017年,謙尋建立多類目垂直領域專業主播矩陣。
2017年,“雙11”謙尋創下了淘寶直播機構類目招商第一的紀錄。
2018年起,謙尋開始向集團化轉型,業務板塊呈立體化升級。
2018年7月,全案業務啟動,成為首批官方重點孵化全案機構。
2018年7月,短視頻業務啟動,謙尋幫助品牌商完成從圖文到短視頻時代的升級。
2019年,公司數位化戰略啟動,自主研發直播服務的數字平台——羚客系統。
2020年1月,謙尋“超級供應鏈”基地正式對外招商。
2020年6月,浙江省網商協會在“直播電商行業治理論壇”上發布了《
直播電子商務管理規範》,謙尋參與起草該直播電商行業規範標準。
2020年10月 謙尋與西安國聯質量達成戰略合作,將共同探索“直播+質檢”模式
2021年12月 在國家發改委等相關部門的領導下,謙尋控股集團成為“消費幫扶助力鄉村振興重點企業聯盟”發起單位
社會責任
謙尋通過“魅力中國行”項目,與各地特色農產品進行共創,並進行最佳化和升級,幫助鄉村農產品搭建產業鏈,進而形成可持續的品牌效應。
2016年,開始嘗試公益直播,為優質農產品和需要幫助的農人提供幫扶。
2018年起,謙尋攜手希望工程累計援建18所希望國小。
2019年起,謙尋發起“魅力中國行”公益扶貧項目,先後到雲南、安徽等地,幫助當地產業升級,拉動就業,促進農民增收,變輸血式扶貧為造血式扶貧。謙尋舉行公益助農直播超百場,腳步遍及雲南、河南、青海、陝西等十餘個省份,幫助貧困地區的農民開闢新的銷售渠道,公益直播累計引導成交額超過8億元。
2020年,謙尋向武漢累計捐款捐物價值超過400萬元,同時為助力各個地區復工復產,舉行了多場公益電商直播活動,累計引導成交金額超過2.52億元。
2021年5月,謙尋啟動“鄉村振興產業帶扶持計畫”,進一步帶動鄉村地區倉儲物流、彩印包裝等相關產業的崛起。
2021年7月,河南水災,謙尋旗下主播為河南捐款捐物總價值近1020萬元。
2021年9月,中華兒慈會聯合新華網、謙尋控股發起了“匯聚星光·圓夢童行”的公益專場助童直播活動,所籌善款全部用於為偏遠地區中國小校購買公益圖書使用。2022年3月,中華兒慈會圓夢項目“兒童友好行動”計畫作為線下執行方,走進江西于都縣、瑞金市兩地中國小校,代表中華兒慈會共捐贈了價值530萬餘元的愛心圖書。
2022年4月,上海疫情嚴峻,相關物資匱乏,謙尋控股在浙江省網商協會在省市場監管局的指導下,向上海捐助急需物資。
獲得榮譽
2022年,謙尋獲得中國扶貧基金會頒發的“助力脫貧攻堅作出重要貢獻”榮譽。
2022年7月,首屆直播電商「星蟬獎」獲獎名單公布,謙尋獲得年度最具影響力機構·MCN
2021年,抖音電商十大影響力MCN機構。
2021年6月,2019-2020年度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電商百強名單發布,謙尋獲得“電商百強”榮譽。
2020年,獲得度服務業龍頭企業。
2020年,獲得中國直播電商金播獎年度優秀MCN。
2020年,謙尋榮獲人民日報頒發的“精準扶貧優秀案例”獎盃。
2020年12月11日,在2020大中華區艾菲獎頒獎盛典上,謙尋榮獲2020大中華區艾菲獎金獎。
2020年12月,謙尋控股獲得2020中國新消費商業力量“年度影響力”獎。
2020年9月,杭州商務局發布杭州市新消費示範企業名單,謙尋控股獲得“杭州新消費領軍企業”稱號。
2019年,謙尋獲得新榜大會頒發“年度內容電商機構”,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頒發“電商百強企業”榮譽。
2018年,謙尋獲得2018年度TOP機構。
經營範圍
服務:控股公司服務,製作、複製、發行:專題、專欄、綜藝、卡通片、廣播劇、電視劇;服務: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策劃(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演出經紀,會務服務,市場行銷策劃,通訊產品、
機電設備的維修;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國內廣告(除網路廣告發布);計算機軟硬體、網際網路技術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諮詢、成果轉讓;批發、零售(含網上銷售):服飾,鞋帽、日用百貨;生產:通訊產品、機電設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