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德雙翼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諾德雙翼分級債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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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德雙翼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諾德基金髮行的一個結構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諾德雙翼分級債券A
  • 基金類型:結構型
  • 基金狀態:基金終止
  • 基金公司:諾德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4.04億
  • 託管銀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5706
  • 成立日期:20120216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資產穩定增值的基礎上,力求獲得高於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次級債、短期融資券、政府機構債、央行票據、銀行同業存款、回購、可轉債、可分離債、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可投資於非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但可以參與一級市場新股與增發新股的申購,並可持有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發的權證以及因投資可分離債券而產生的權證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非固定收益類品種。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權證等資產,本基金將在其可交易之日起90個交易日內賣出。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並可依據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適時合理地調整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來確定債券投資組合的目標久期。
本基金將根據對未來市場利率變動方向的預期,動態調整組合的目標久期。在預期利率處於上升通道時,適當降低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市場下跌的風險;在預期利率處於下降通道時,適當提高組合久期,以分享債券市場上漲的收益。
(2)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在所確定的目標久期配置策略下,本基金將通過對收益率曲線的研究,預測和分析收益率曲線陡峭度可能發生的變化,並據此確定和積極調整債券組合期限結構,適時採取子彈型、啞鈴型或階梯型等策略,進一步最佳化組合配置,力爭獲取更好的投資總收益。
(3) 個券選擇策略
在確定本基金債券組合的期限結構後,本基金將研究同期限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投資品種的利差和變化趨勢,對不同類型債券產品進行相對價值分析,包括對票息及付息頻率、信用風險、隱含期權、債券條款、稅賦水平、市場資金結構和流動性等因素進行分析,判斷個券的投資價值,選取風險收益相匹配的券種構建投資組合,以獲取不同債券類屬之間及不同個券間利差變化所帶來的投資收益。在具體進行相對價值分析時,本基金將考慮多種策略,包括利差交易、息差策略、騎乘收益率曲線等。
(4)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債券市場歷史統計來判斷信用利差的合理性和利差曲線的未來走勢,確定信用債總體的投資比例。通過對個券投資價值的深入研究,選取風險收益相匹配的券種構建投資組合,以獲取不同信用評級債券之間及相同信用評級不同個券間利差變化所帶來的投資收益。根據巨觀經濟運行情況、行業發展周期、公司財務狀況、盈利水平和內部治理結構來系統評估信用風險,有效管理債券投資組合的整體信用風險。
(5)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兼具股性和債性的雙重特徵,其內在價值主要取決於其股權價值、債券價值和轉換期權價值。同時,由於市場的流動性因素影響,可轉換債券的市場交易價格相對於其內在價值會存在不同程度的溢價。本基金將通過對可轉換債券內在價值的評估,選擇投資價值相對低估的可轉換債券。
本基金將藉助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團隊的研究成果,對可轉債的基礎股票的基本面進行分析,包括所處行業的競爭情況、公司的盈利模式和成長性等,並參考同類公司的估值水平,形成對基礎股票的價值評估和股價波動性變化的趨勢,從而判斷可轉換債券的股權投資價值;基於對利率水平、票息率、派息頻率及信用風險等因素的分析,判斷其債券投資價值;根據可轉債換股條款,採用期權定價模型,估算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期權價值。綜合以上因素,確定可轉換債券的內在價值,並根據可轉換債券的市場溢價進行相對價值分析,進行可轉換債券的投資。
(6)套利交易策略
本基金在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許可的前提下,積極合理運用以下套利交易策略:
(1)跨市場套利:同一債券品種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同期限同信用評級品種在一、二級市場由於市場交易方式、投資者結構或市場流動性的不同而可能出現收益率的差異。本基金將依據內部固定收益模型,推理套利充分可行的基礎上,尋找合適交易時點,進行跨市場套利。
(2)息差交易套利:在合理控制債券組合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的前提下,假如回購資金成本低於債券收益率且市場處於平穩狀態時,本基金可以通過質押組合中的債券,融入資金並買入債券,以便實現適當放大債券組合規模和增加獲利的套利目標。
(3)回購套利:本基金在遵守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相關回購規定的前提下,根據不同市場間的運行規律和風險特徵,進行回購跨市場套利和不同回購期限之間的套利等。
3、非債券產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非債券產品的直接投資首選在一級市場上的新股申購(含增發),本基金將對新股的基本面進行分析,包括所處行業的競爭情況、公司的盈利模式和成長性等,並參考同類公司的估值水平,形成對股票的價值評估,從而判斷一、二級市場價差的可能大小,並根據資金成本、新股的中籤率及上市後股價漲幅的統計,制定新股申購策略。在新發股票獲準上市後,本基金將根據對股票內在投資價值的判斷,結合股票市場環境的分析,擇機賣出。
對於因可轉債轉股等所得到的股票及持股期間內所發生的送股、配股和權證等,本基金將結合深入的公司調研和嚴格審慎的基本面與市場面分析,評估標的的內在價值,在其價值被高估時,選擇適當的時機賣出。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 3年內的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 3年內,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則如下:
(1)本基金《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 3年內,本基金不進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的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基金契約》生效後 3年期屆滿,本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則如下: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
場外轉入或申購的基金份額,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經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的不同交易賬戶可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在某一銷售機構交易賬戶不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按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處理;
場內轉入、申購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投資者不能選擇其他的分紅方式,具體收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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