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城市農業農村局,是諸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韓明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諸城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山東省諸城市府前街59號
- 現任局長:韓明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屬單位,所獲榮譽,單位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畜牧獸醫發展相關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牽頭組織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麗鄉村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生產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三)指導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收集、發布畜牧獸醫行業相關信息,開展畜牧獸醫行業統計、監測、預警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全市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推動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負責全市種畜禽管理和奶畜飼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飼草草種管理工作。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推動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扶持涉牧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
(六)承擔農產品(含畜產品,下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擬訂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農業環境監測;擬訂農業方面的市級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畜禽收購、運輸和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毛皮動物養殖、胴體處置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指導、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市級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作物種子、農藥、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農業機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獸醫器械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業投入品質量以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全市農業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農業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擬訂全市動物疫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動物防疫、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負責全市畜禽標識以及動物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有關工作。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承擔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負責農業植物、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許可。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對農業投資項目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制定全市畜牧獸醫行業科技、教育培訓、技術推廣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科研項目攻關。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參與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市畜牧獸醫隊伍建設,負責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畜牧獸醫行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指導全市漁業生產。負責草擬地方漁業規範性檔案、制定漁業生產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漁業技術推廣、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諮詢。負責全市水產病害預報和防治、漁業統計;負責水產養殖中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調處漁業糾紛。
(十五)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工作。擬訂全市扶貧開發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擬訂全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扶持標準,組織開展全市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協調組織市直有關部門扶貧工作,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負責扶貧開發培訓和宣傳。
(十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根據職責分工,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依法承擔劃轉到市行政審批局的行政許可事項、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2.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現代高效農業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強化畜禽廢棄物綜合利用、綠色生態養殖,推動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助力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
3.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4.落實畜牧業投入品、動物以及動物產品監管責任,加強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強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嚴防、嚴管、嚴控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食用農產品以及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乾果,下同)以及食用畜禽及其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農藥、職責範圍內的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植物防疫檢疫。負責畜禽收購、運輸、屠宰環節(含生豬定點屠宰)和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過程畜禽疫病防控,加強對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畜禽疫病防控,避免疫病傳播、流行。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食用畜禽及其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關於食用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關於野生動物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市漁業資源、水產種質資源和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4.關於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市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在集貿市場以外經營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由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進入集貿市場後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進行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給予協助。
5.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市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市發改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市工信局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落實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發布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6.關於水果、花卉、藥材植物檢疫。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章確定的植物檢疫對象繼續實施檢疫。
7.關於行政複議工作。市司法局負責統一受理、審理市級行政複議案件;市農業農村局按照集中複議職權的規定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的其他相應職責,依法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文化宣傳、研究室、督查室、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值班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配合其他科室的部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加強學習型黨的建設,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推進意識形態建設工作。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組織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和各類志願服務活動;承擔文明單位創建工作,爭創各級文明單位。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報送和新聞宣傳工作,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宣傳農業農村工作。督查全局各項業務及各類農業項目建設。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辦諸城市政府網站農業信息維護方面工作。制定全市農業信息網路體系建設規劃;指導協調全市農業信息化服務體系建設;幫助鎮街(園區)、農業園區規範申報農業信息化示範點工作;承擔局政務信息的網上依申公開和各類農業政務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發布工作;實時更新農業政策、資訊及相關技術信息。
(二)黨建工作科(加掛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組織搞好黨員的學習教育管理工作。指導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保險、檔案管理、幹部年度考核、職稱評定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投資計畫和項目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農業行業扶貧項目立項、資金管理等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招商科、農村綜合改革服務中心)。
承擔推動農業新舊動能轉換和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提出全市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大宗農產品市場建設。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擬訂促進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龍頭企業運行。組織農業對口支援工作。承擔農產品進出口貿易促進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參與對港澳台地區的農業合作與交流。組織農業外資、項目的引進和管理。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含對接青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負責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的綜合協調、調研宣傳等工作。推動農村體制機制創新,參與開展農村綜合改革公益性示範試點;著力加強農民權益保護,研究促進建立農民減負增收長效機制;做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支持“三農”建設、民生事業;推動我市農村綜合改革服務隊伍發展壯大,承辦我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部署的工作任務。
(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認證中心、法規科、執法大隊)。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工作,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組織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監管工作;承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管理。承擔農藥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 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三品一標”的認證管理工作;負責山東省、濰坊市區域公用品牌及知名企業品牌等農業品牌的組織申報工作;負責“諸城味道”宣傳推介及健康食材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為民服務中心視窗諮詢;負責農業農村局行政審批業務(業務科室具體把關和審核);負責12341熱線、濰坊12345政務服務熱線轉辦;負責審批、服務等事項的網上公開工作。負責全市農藥、肥料、種子、農膜的監督管理及其投訴轉辦工作;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六)種植業管理科(加掛農業人才科)(科教科、種子服務中心、果茶站)。
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擬訂全市種植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工作,承辦農作物各類補貼有關工作,調度和發布農情信息。提出種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農作物種子、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指導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檢疫工作。承擔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農業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參與制定農村金融、農業保險政策,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負責招才引智、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 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參與省市縣鄉村之星、濰坊鳶都學者等農村人才推薦和評審工作。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依法負責有關野生植物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種子質量檢驗,田間鑑定;指導農作物種子的引進、示範種植、品種展示、推廣;負責小麥良種統一供種項目工作。合理制定全市果樹、花卉(草本)和茶葉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水果、茶葉和花卉生產,認真搞好業務對接,積極引進和推廣果、茶、花卉新品種和先進的生產管理技術,組織開展果、茶、花卉行業專業技術培訓,面向全市全方位搞好業務指導、技術諮詢和果、茶、花卉的病蟲害綜合防治工作。做好我市茶葉的宣傳推介工作。
(七)農業農村事業發展科(美麗鄉村建設科、工程科、項目辦、農村能源服務中心)。
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麗鄉村建設。負責家庭農場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全市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財務、審計工作。承擔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督管理。指導農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經營以及有關契約管理、流轉規範、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集體經濟發展。指導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研究擬定生態循環農業、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以及農業農村節能減排的有關技術推廣和指導工作;承擔全市生態能源體系建設的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建設和新技術示範推廣,負責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的示範推廣;承擔全市農村能源與生態農業信息統計,組織生態能源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承擔全市生態循環農業示範創建與建設的指導工作;承擔上級業務部門下達的生態農業、農村能源等有關項目建設的指導工作。
(八)綜合協調科(安穩科、扶貧辦、漁政服務中心)。
負責武裝、維穩、信訪(含公益性崗位管理)、安全、普法、扶貧等工作,指導各科室、事業單位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指導、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畜禽良種的資源保護開發、繁育推廣、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指導毛皮動物養殖發展。負責制定奶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畜禽養殖、牧草項目的篩選、實施和管理。負責飼草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以及飼草草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畜牧業標準化建設。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獸醫器械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獸醫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健康發展和轉型升級。組織擬訂和實施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產品質量抽檢計畫,以及動物、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按規定負責有關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項目的篩選、實施和管理。負責全市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擬訂動物疫病防治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動物防疫、檢疫項目的篩選、實施和管理。指導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建設。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毛皮動物胴體處置監管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機構和獸醫生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活動、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監督管理。負責畜禽收購、運輸和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技術鑑定,會同有關部門打擊私屠亂宰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豬定點屠宰場(廠)設定規劃。承擔推進畜牧業產業化經營以及屠宰加工企業轉型升級相關工作。擬訂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農業機械支持和補貼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研發創新、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業機械作業安全。負責全市漁業技術推廣、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諮詢服務;負責全市水產病害預報和防治;指導全市漁業生產;負責全市漁業統計;負責全市漁業安全及水產品質量安全;維護漁業生產秩序,調處漁業糾紛;負責草擬地方漁業規範性檔案,制定漁業生產發展規劃。
(九)市委農辦秘書科。
市委農辦秘書科(掛市委農辦督促指導科牌子)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處理市委農辦日常事務;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強調查研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相關措施辦法;組織研究“三農”領域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農業農村工作的意見建議;負責市委農委決定事項、工作部署的督促落實;承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事項的統籌協調工作、加強對全市農業農村工作的督促指導;根據市委督查考核有關工作安排,承擔鄉村振興戰略有關考核評價工作。
(十)群團組織。
工 會:維護職工民眾的合法權益;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民眾積極參加改革和建設;組織職工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等;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參與農業勞模評選和管理。
團 委:宣傳貫徹落實黨、團組織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完成黨組織和上級團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團的基礎工作和團的組織建設。參與青年文明號評選和管理。
婦委會: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保護婦女兒童的政策、法律、法規,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反映女職工的合理要求,幫助婦女和兒童解決實際困難,督促做好婦幼保健工作;發揮協調溝通作用,及時完成市婦兒工委辦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務。
所屬單位
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負責農業技術指導服務和農作物(含糧食、油料、棉花、瓜菜、茶葉、花卉等)新品種、新技術、新設施、新裝備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
(二)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重大病蟲害監測,開展防治與植物檢疫服務工作;
(三)承擔耕地質量保護提升與墒情監測工作;
(四)承擔全市農民教育培訓工作;
(五)負責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市農作物(糧食、油料、蔬菜)種子質量糾紛田間鑑定;承擔農作物種子的引進、示範種植、品種展示;
(六)果樹新品種選育、引進;果樹新品種無病毒苗木繁育;果樹新品種標準化生產、技術集成與推廣;現代果樹管理與技術人才培訓;
(七)承擔青島農業大學諸城果樹研究院日常工作,加強與青島農業大學的對接合作,開展果樹新品種選育、示範推廣等工作,強化農業全鏈條科技創新。
二、諸城市農村工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服務研究擬訂生態循環農業、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推廣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推動農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
(二)參與全市農村能源和生態循環農業安全生產。
(三)服務全市漁業生產與安全;負責全市漁業統計;參與草擬地方漁業規範性檔案及制訂漁業生產發展規劃。
(四)參與全市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協助建立健全全市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等管理制度,參與完善宅基地用地標準、合理布局、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開展農村宅基地現狀和需求情況統計調查;參與編制國土空間和村莊規劃。
(五)參與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的綜合協調、實施、調研宣傳等項工作,服務農村體制機制創新,開展農村綜合改革公益性示範試點。
(六)推動我市農村綜合改革服務隊伍發展壯大,承擔我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部署的服務任務。
(七)完成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24日,諸城市農業農村局機關黨委被中共濰坊市委表彰為“濰坊市先進基層黨組織”。
2023年5月22日,被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山東省鄉村振興突出貢獻獎先進集體”稱號。
單位領導
諸城市農業農村局局長:王江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