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立開國會以救亡局折代美國憲政會作

《請立開國會以救亡局折代美國憲政會作》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請立開國會以救亡局折代美國憲政會作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為外患內憂,國危民困,請立開國會以救亡局,伏請代奏事:
竊惟中國岌岌久矣!民心去而不忘,天命絕而復續者,賴有德宗景皇帝毅然維新,決行立憲,故薄海內外猶有餘望耳。不幸我德宗景皇帝未竟厥緒,中道升遐。賴我皇上克繩厥武,我監國攝政王善繼先志,天下喁喁,猶未絕望,鹹望立開國會,奠我國基。故舉國人民鹹懷忠義,三十萬眾聯名上請,此誠吾國存亡所系之命之秋也。
頃聞日俄協約,有分割黃河、攘奪蒙古、監理財政之說,薄海震動。民等遠外,恐懼憂惶,既憤且憂,奔走罔措。乃逖聞明詔拒絕代表之請求,仍守九年之舊議,再三言之,不以為籌備未至,則曰程度不足。國民駭變,以為波蘭之割立見於今,若待九年,恐國非其國,至時雖欲開國會而無能及也。商等之會,昔為保皇,今為憲政,十年愛國,竭盡心力。是用收涕會集,特舉代表遠詣京師,為我皇上陳之。
竊惟今上下所言,皆曰憲政,其名詞寫從日本,其義法譯自歐洲。夫歐美之為憲法義也,曰立大法而上下同受治焉;非惟同受治也,曰立法、司法與行政各別事權,而立法則與國民有權以議政焉。一言蔽之,立憲、專制,政體相反。專制主之君,立憲公之民;專制家天下,立憲公天下,此其大別也。以吾國向無立憲政體,先帝有公天下之心,故今乃斤斤求之也。夫既求之,則所以籌備者,必在憲政立法之本,而立法必公於庶民,則非開國會乎,憲政將何屬也?乃今者憲政編查館所議九年籌備之案,上之明詔,下之公牘,皆斤斤以憲政為名。而詳考其政,若地方自治也,若警察也,若審判監獄也,若調查戶口也,若開學堂教識字也,甚至若旗制弼德院;是皆萬國通行之國政,雖專制國亦當有之。雖吾國無憲政,而古者鄉老、亭長、保甲、審訊、學校何嘗無之。雖然,是國政也,非憲政也,即謂之新政可也,謂之憲政不可也。蓋自國會立法外,實無他政可冒充憲政也。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民無所措手足。
夫德宗景皇帝之遺詔,日在行憲政,而公天下與民,至仁也;昭告萬方,渙汗大號,至嚴也。乃有司所以奉詔籌備,晝夜督行者,不在憲政,而在國政,何名實之也。甚且以國政而冒憲政,又何名實之顛倒亂淆也。夫名實之反,已足誤國,何況於顛倒淆亂,惑眾疑民。甚且執政者借憲政之偽名,以拒真憲者之請。誠所行非所往,所問非所答,苟藉以粉飾天下,拒塞眾望,指鹿為馬,蒙羊以虎,耳目移易,真孔子所謂手足無措也。以撓阻憲政之實力,而托於籌備憲政之名詞,僑民等誠不意煌煌大政,肅肅明詔,而有是大誤謬也。我皇上方在沖齡典學,我監國攝政王日理萬幾,度必非我皇上、我攝政王之意也。政府諸臣署名有責,以德宗景皇帝臨之,則為抗違先帝之命;以國民全體對之,則為辨言亂政之誅。我皇上仰承先訓,我監國將前烈,而政府諸臣肆意欺矇,阻撓立憲,下則大失天下之人心,上則隱恫先帝之靈爽。我皇上、我監國攝政王,上何以對先帝,下何以對國民乎!
然上所云云,不過講明虛名云爾,猶非關實禍也。僑民等竊計,國會若不立開,則中國必不能救。姑舍遠者,即就近事言之,今明諭所督責,在興學、自治、審判、監獄諸政,而疆臣所覆陳者,則以每事動須千數百萬,無款不能舉行,苟非實認空文,則請暫從緩辦。若海陸兩軍,尤關國防之大命,所以折衝禦侮,保守國疆,苟不能張皇六師,則是坐聽分滅。近者各國在我疆土,竟作自由行動,鐵路、汽船、礦山惟其所欲,不待主人,其輕視若無人甚矣。然而度支仰屋,無以應百政之求。今賦稅日羨,杼軸日空,鏟地無術,只有坐以待斃,不日不月而已。然且民窮財盡,嘩亂頻聞,湖南其已事矣,各省迭有所聞。國謀如此,其何以臧?試問司農更有何術支柱乎?然則國債能不償,而海陸軍可不舉耶?恐監理即來而吾為埃及,外兵旋至,內亂更生。至此時乎,雖欲求十萬萬之償餉,而不可得,雖欲開國會而咨之民,亦不可得也。故今者救急而謀軍備籌餉,而修庶政會開國會。今國民自謀之不可得也,誠如明詔一開國會,未必遽臻郅治;然不開國會,則必難救危亡。昔宋人議論未定,金兵即已渡河。及今早開國會,令民獻籌,財政尚有救也。遲是乎,日俄夾至,他國並興,雖開國會,壓於強兵之下,亦無濟也。
我皇上尚在沖齡,我監國攝政王受祖宗傳授之重,承先帝玉幾之命,豈徇諸臣之私,而以國土為孤注也。若舍國會之外,猶有救國之法,或遲開國會,亦有經國之方,僑民等猶不敢妄瀆。無如舉國內外,詢謀僉同,鹹以立開國會為救中國不二之法,且速開則能存,遲開則不救。故九年之議,時乎不可,迫不及待。遵先帝遺詔之命,循孔子正名之義,請旨飭下憲政編查館,不得以自治、警察、審判、學校冒充憲政;並乞立下明詔,定以宣統三年開國會。則憲政真行,人心去而復留,天命絕而復續,其在此矣。中國幸甚!不勝恐懼屏營之至。乞代奏皇上聖鑒。謹呈。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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