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簿錄竇參莊宅狀》是唐代陸贄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請不簿錄竇參莊宅狀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陸贄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請不簿錄竇參莊宅狀
右。希顏奉宣進止:“凡是官吏貪濁,取受錢物,猶並征贓。竇參負朕至深,廣納賄貨,又更交結,謀行惡事,其莊宅錢物奴婢之類,豈不合收納入官?竇參身既遠貶,亦恐被人破除隱沒,今欲使人勾當收拾,卿等商量可否者。”
謹按國家典法,沒入官產,唯有兩科:一謂奸贓,一謂叛逆。皆須先鞫犯狀,審得實情,憲司察冤,法寺論罪,會府覆奏,掖垣參詳,如是悉無異詞,然後謂之獄成,而聞於天子。其有抵於深辟者,制可既下,所司猶三五覆奏,庶或宥之。聖王愛人恤刑,乃至如此精慎。罪法既定,方合徵收,叛逆則盡沒其家,奸贓則止征所犯。蓋示懲戒,匪貪貨財,何嘗有罪未斷,有法未詳,而可以納其資產者也?伏惟聖德廣大,如天包含,懲忿於彝憲之中,念終於常情之外,已存惠貸,不寘嚴刑。今若簿錄其家,竊恐以財傷義。猥蒙下問,實荷皇明,輒罄愚誠,所祈天鑒。謹奏。
作者簡介
陸贄(754—805),字敬輿,今浙江嘉興人。歷任翰林學士、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等職,頗受重用,時稱“內相”,死後諡號“宣”。著有《陸宣公翰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