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兵山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同時檢查指導基層單位的貫徹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調兵山市公安局
- 地區:調兵山市
- 隸屬:調兵山市政府
- 機構:公安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地理位置,
機構職責
調兵山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預測全市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為市委、市政府及時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和措施。
(三)負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由公安機關管轄案件的偵查工作;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騷亂和治安事故。
(四)依法管理社會治安和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爆炸物品等工作。
(五)依法監督和管理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負責對來我市的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七)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和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九)負責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和計算機業戶的承報審批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及撲救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及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安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全市公安調研、文秘綜合、檔案收發、檔案管理、保密、對外協調工作;負責公安局的裝備、服裝管理與發放工作; 負責公安機關業務經費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車輛、 房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局的通訊保障工作。
(二)政治處(計算機監察股)
負責全局的人事、工資、警銜、幹部管理、公安宣傳、教育培訓、黨建組織、共青團、網路安全監察工作、績效考評工作。
(三)指揮中心
負責接處警,治安突發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嚴重治安災害事故的指揮協調工作,負責綜合信息的收集及綜合分析上報工作。
(四)紀檢監察室(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紀檢、監察、警務督察工作。
(五)基層基礎工作指導股
負責戶口、居民身份證、出入境管理及全局的基層基礎工作的檢查、指導、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六)法制控申股
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法制建設;負責公安機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監督檢查公安機關執法情況;負責全市勞教的審核呈報和承辦勞教案件複議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信訪工作。
(七)刑事科學技術室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管轄的除經濟犯罪案件以外的刑事現場勘察工作;負責各類刑事信息的綜合上報工作。
主要領導
調兵山市公安局局長:張毅
地理位置
地址:中央大街40
調兵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