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傷人命案,發生於鹹豐元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誤傷人命案
- 發生地點:山東
- 發生時期 :鹹豐元年
- 涉及人物:仇連清
案件記載
本案發生於鹹豐元年(公元1851年),山東省境內。仇連清意毒死他人的耕牛,以宰殺圖利。他用生信拌入醬里,乘主人不在時餵給牛吃。等到牛毒發死後,就從主人那裡減價買回,宰殺賣出。因仇連清途中將拌有生信的醬包失落,被徐兆龍拾到誤食,後毒發身亡。該犯失落醬包誤毒徐兆龍致死,其情節惡劣,又誤傷人命,所以兩罪相加,被官府判處枷號一個月發附近充軍;又因過失殺人,依法追取贖銀十二兩四錢二分,補償死者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