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嫖訛詐殺人案,發生於嘉慶十九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誘嫖訛詐殺人案
- 發生時期 :嘉慶十九年
- 涉及人物:劉成娃
- 涉及機構:刑部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嘉慶十九年間。嘉慶十九年(公元1814年)間,有民候同樂子因與楊攀壽等伙包娼婦張招才子賃房賣奸,候同樂子引誘劉成娃嫖宿,得錢三十五千文分用,嗣候同樂子見劉成娃又至,起意訛詐。商同楊攀壽等,令張招才子引誘劉成娃行奸,該犯等假意撞入,嚇稱捆縛送官。劉成娃畏懼,許給錢一百千文,願立借約。適候同樂子等撞遇劉成娃,逼索劉成娃。劉成娃以伊母已經知曉,給過銀一百兩,用盡不肯再給,無錢償還。候同樂子不依,致相爭鬧,扭打之中劉被壓在身下不能掙扎、仰頭辱罵。候同樂子一手按住其肩甲,一手揪住其腦後,逼令認還。劉成娃因被擒按致浮土閉住口鼻不能答。候同樂子將其打死。案發後,該巡撫“將該犯依斬殺律擬絞監候”。後經刑部查核詳情,又將其改判為立即斬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