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李迺詔》是唐代李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誅李迺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誅李迺詔
乾紀挾邪,罪在無舍;立忠效節,賞不逾時。善惡之理明,懲勸之義著。李萬榮男迺,包藏奸險,違背君親,悖慢朝章,扇動軍旅。縱其豺狼之性,徇其梟獍之心,迫脅使臣,妄有希覬。厭蠱其父,謀害其兄,名教之所不容,臣子之所同棄。而又恣而不道,虐及無辜。伊婁說、張伾、劉叔向,並是忠良,橫遭殺戮。萬榮臥疾,不能制止,永言及此,深用軫懷。李乃稔惡貫盈,宜正刑典。其伊婁說等三人,委中書門下即與追贈,仍令與一子八品正員官。應在汴州將士等,志堅金石,節厲冰霜,葉奉邦家,鹹懷憤激,不受熒惑,問罪奸凶,執縛軍中,傳獻闕下。勛庸特茂,遐邇所知,宜獎忠勞,各加優賞,並與進秩。仍令董晉三日內具名銜聞奏,仍共賜錢三十萬貫,委董晉逐便取鹽鐵轉運使錢物分給。宣武軍節度都虞候兼御史大夫鄧惟恭、都押衙兼御史大夫杜皓、大將王應鳳、曹元偘、楊燕奇、劉惟清、陳文朝、陳沛、張庭芬、薛文翰、趙藏用、李庭光、宇文澹、李國信,並竭忠效誠,績用昭著。惟恭可檢校左散騎常侍,依前兼兼御史大夫,賜實封百二十戶,一子七品正員官,並賜物四百段。杜皓、英乾並可右散騎常侍,依前兼御史大夫。應鳳已下,各加官賜貫。庭芬同節度副使十將等二百六十五人,並優與改官。在城將士,被李迺脅從邀逼制使者,事不由己,朕所深知,並一切不問。宋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劉逸準、亳州刺史兼御史大夫食封五十戶許孝常、潁州刺史兼御史大夫高五立等。鹹竭維城之節,各懷奉國之心,並可檢校右散騎常侍,各賜實封一百戶,其本官並如故,仍各賜物二百五十段。其三州將士等,別賜錢十萬貫,亦並委董晉準前逐便收取鹽鐵轉運使錢物分給,仍委董晉速具名聞奏,當與甄錄。
作者簡介
李适(742~ 805年),唐代宗長子。代宗時為兵馬元帥,討伐史朝義,平定河北。在位期間改租庸調為“兩稅法”,並徵收間架稅、茶稅等,以增加財政收入。對藩鎮勢力採取裁抑政策,以圖加強中央集權,但成效甚微。建中四年(783年),涇原兵變,長安被占,他一度逃入奉天(今陝西乾縣)。自此對藩鎮姑息遷就,並用宦官統率禁軍,導致宦官權勢急劇膨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