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支糧

詹支糧,女,漢族,1961年2月出生,湖南益陽人,函授本科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0年12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縣級審判員詹支糧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詹支糧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益陽 
  • 出生日期:196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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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1年7月至1983年8月,在益陽市李家洲中學任教;
1983年8月至1988年11月,歷任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書記員,經濟庭助理審判員、審判員;
1988年11月至2011年12月,歷任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濟庭幹部,指導中心助理審判員,民一庭審判員、副科級審判員、副庭長,民二庭、民三庭副庭長;
2011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2017年5月起任員額法官)。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9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詹支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長沙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經查,詹支糧在擔任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民二庭副庭長、民三庭副庭長、副縣級審判員、員額法官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利,違規組織、參與可能影響公正司法的娛樂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越職權、違反程式進行財產保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民事訴訟案件審判、執行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罪;利用其丈夫的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訴訟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1999年8月至2019年7月,詹支糧在擔任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一庭副庭長、民二庭副庭長、民三庭副庭長、民三庭副縣級審判員期間,違規收受相關案件當事人及訴訟代理律師等給予的禮金總計57.13萬元。詹支糧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2月,詹支糧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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