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斯卡利特

詹姆士·斯卡利特,英國法官。

生於牙買加。1789年獲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學士學位,1791年在內殿律師學院獲律師資格。1816年成為皇家大律師、律師協會主管委員。1819年後為輝格黨下院議員。1827—1830年分別任坎寧內閣、威靈頓內閣的總檢察長。1834年任樞密院顧問、財稅法庭首席法官,次年被封為阿賓傑男爵。主張改進司法管理,反對1831年議會改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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