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有效期

註冊商標有效期,是指註冊商標專有權的保護期限。註冊商標專有權受期限限制。中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准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註冊核准後,予以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註冊商標有效期
  • 出處:法學大辭典
術語簡介
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註冊人對其享有專有權的期限。有效期滿,商標權即不在受法律保護註冊商標的有效期10年,自核准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繼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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