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病辨證論治

“診病辨證論治”理論是一種創新的中醫診療體系,是李積敏博士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正式提出的,理論主要歸納起來其內容有下列幾個方面。

“診病辨證論治”思想的基本內容,病與證的辯證關係,病統證,證從病,病為全局,證乃局部,病貫全程,證屬階段,臨床先診病,病立再辨證,據病定主方,隨證再加減,“診病辨證論治”思想的理論依據,發展趨勢,

“診病辨證論治”思想的基本內容

病與證的辯證關係

根據李積敏先生的各種論述,我們可將慎言先生對於“病”與“證”的辯證關係綜合一下,歸納為下列四個方面。
1.1.1 病為綱,證為目
李積敏(字慎言)在《辨病專方施治論》中曰:“臨床當先識病,病名確定,則治有成法成方。……病名立,或有分期,或有分型,再分證,此乃診療之次第也。……病立則專方立,分期、型、證則用藥增減從之。……病者為綱,期、型、證者均為目,此乃病證之格局也。……病者為本,證者為標,此乃病證之實質也。”病是對具體病變的本質的認識,從哲學辯證的角度來看,病為第一層次,證為第二層次。李積敏認為病為本、證為標,病為綱、證為目。臨床治病,首當辨病,確診病名後再據症辨證。

病統證,證從病

《辨病專方施治論》:“病者本也,證者病之變。病之發展變化,乃受多種因素之影響,則呈現不同之證,證者病之所見也,且隨病之變化而改變,受病理之制約。病統證,證從病。……病為本,則治法主方已定;證為變,則隨主方增減為之。此乃以不變應萬變,不變者病也,萬變者證也。”李積敏認為病是本質的體現,它規定著證的表現、發展與變化。在疾病的發展變化過程中,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可表現出各種不同的證,它隨著病情的變化而改變,但受著基本病機變化過程的制約和影響。因而在臨床治療疾病時,應確診病名,根據其病因病機總規律,規定治療的大方向,確定貫穿全程的治療原則及治療大法,並且選擇必要的治療主方劑。再根據疾病存在於不同的個體或不同階段而表現為不同的期、型及證候,而可採用不同的治法和藥物的加減變化。

病為全局,證乃局部

李積敏(字慎言)在《診病辨證論》中說:“病名是對具體疾病全過程的特點與規律所作的病理性概括與抽象。它把握疾病的一般規律和全局。證是疾病某個階段的病理狀態,它反映該階段的病機規律,相對於疾病全過程來說,它是階段性的,是局部的。”李積敏認為病是整體,證是階段;病為全局,證乃局部。臨床上對病的診斷,可把握疾病的整體規律,有利於對疾病本質的認識和辨證論治用藥,有利於預測和掌握疾病的預後及變化。

病貫全程,證屬階段

《診病辨證論》:“病是疾病病理變化全過程規律與特點的概括,它貫穿疾病的全過程。證是反映病在疾病過程中某個階段的病理狀態。病含概疾病發展變化的全部病機信息,證只承載疾病過程中全部病機信息的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講,病是全集,證是子集。”李積敏從集合論的觀點出發,認為病為全集,證是子集。從系統論的角度認為,病是系統地、全過程的規律與特點的概括,證是階段地、部分過程的病理狀態表現。

臨床先診病,病立再辨證

疾病是在病因作用和正虛邪湊的條件下,體內出現的具有一定發展規律的正邪交爭、陰陽失調的全部演變過程,具體表現為若干特定症狀和各階段相適應的證候。李積敏認為臨床上對病名的診斷,有利於對該病變本質的認識,有利於把握該病的演變過程總規律,也有利於確定治療原則及治療大法。病名確立後,再進行辨證,是掌握判斷當前該病所處的發展階段及病理狀態,以決定採用的治療方法及方藥。
李積敏以為診病與辨證是辯證的關係,診病掌握全程總規律,辨證了解當前階段狀態。他非常強調辨病診病的重要性,但同時也重視辨證對於施治的必要性。

據病定主方,隨證再加減

李積敏認為病名確立,即根據特定的病因與發展規律,也就規定了治療方向,也有了貫穿始終的治療原則及大法,也就必然有一個或一組確定的治療主方,此主方是針對疾病的本質而治。根據疾病存在於不同階段而表現出的不同證候,可在主方的基礎上,隨證進行藥物加減變化,針對其病機實質而治療。

“診病辨證論治”思想的理論依據

中醫發展經歷了數千年的悠久歷史,中醫診療始於診病。先秦時期,通過《馬王堆出土醫籍》、《山海經》等典籍,記述了疥、疣、痔等疾病,約計百餘種。兩漢時期,通過武威漢簡《治百病方》、《神農本草經》、《傷寒雜病論》等,記述疾病種類超過500種。魏晉至隋唐時期,通過《諸病源候論》、《千金方》等,記述的疾病種類不下2000種。宋遼金元時期,通過《太平聖惠方》、《局方》等,記述的病種已超過2500種。明清時期,通過《普濟方》、《本草綱目》等,記述的病種超過3000種。《內經》時代,提出疾病、證候、症狀三種形式,說明古代醫學對疾病認識早於證候。《傷寒論》首創辨病論治,各論篇名均冠以“辨××病脈證並治”。《金匱要略》以病名篇,以病統證,據病施方,已初步確立了辨病治療的體系。
李積敏就是根據中醫已有的歷史成果及理論,結合自己長期的診療實踐及研究,逐步形成了“診病辨證論治”的學術思想體系。

發展趨勢

“診病辨證論治”是中醫臨床診療體系模式發展的趨向
李積敏的“診病辨證論治”學術思想是根據前人的成果及理論,結合自己的臨床實踐及研究而逐步發展形成的,有其深厚的臨床基礎。疾病是醫學中的基本概念,由於各種疾病的病因、病狀、病機、病程各有不同,因而冠以特定的病名,以代表該病本質及特徵。每個具體的病名是醫學上對該具體疾病全過程的特點(病因、病狀、主要臨床表現)與規律(演變趨勢、轉歸、預後等)所作的病理概括與抽象,是對該疾病的本質認識。當今自然科學及科技高度發達,西方醫學迅猛發展,伴隨著檢驗手段、微生物學及生物技術等不斷發展,疾病的診斷治療已進入了科學化、規範化、客觀化的階段。而中醫要發展要進步,就必須溶入主流醫學的海洋之中。對於具體疾病的診療研究,國際有統一的名稱和代碼,其診斷標準和療效標準也日趨統一,臨床診療體系是以診病為其模式。無論是中醫還是西醫,臨床醫學針對的目標是完全一樣的,解決一切危及人類健康的疾病。中醫要溶入世界醫學,要得到國際間的認可,就要遵循統一的規則,就要建立現代臨床診療體系,即辨病治療的體系。辨證論治作為中醫的一項診療特色,在長期的臨床發展過程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並積累了大量臨床資料和豐富的經驗,其中不乏精華所在。中醫發展又要繼承、挖掘和發揚這些已有的成果和精華。因此建立在辨病的基礎上進行辨證論治,即建立“診病辨證論治”的診療體系,是中醫學臨床診療活動的完整模式。它既遵循了國際現代醫學統一的規則,又繼承保持了中醫傳統的診療特色。任何輕視辨病或輕視辨證、側重辨病或側重辨證的傾向,都是割裂了完整的中醫診療體系,它將制約中醫診療的能力,制約中醫的發展,導致中醫臨床醫學的退化。
因此,李積敏認為建立“診病辨證論治”體系,是中醫臨床診療體系模式發展的必然趨向,是中醫認識疾病、診斷疾病、治療疾病的一次飛躍,必將推進中醫臨床醫學發展的進程,促進中醫國際化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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