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王縉讓侍中郡公手詔

《許王縉讓侍中郡公手詔》是唐代李豫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許王縉讓侍中郡公手詔
  • 作者:李豫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許王縉讓侍中郡公手詔
以卿葉宣廟謀,綱統戎律,軍國大務,鹹以咨之。禮命優崇,古今通制。爰進珥貂之秩,用加書社之封。累表陳情,固辭寵數,言多激切,志益堅貞。雖尚德任賢,務於襃進,而勞謙退讓,宜有允從。暫紓所懷,俯順誠情,所讓侍中郡公者宜依。

作者簡介

李豫(726—779),唐代皇帝。唐肅宗之長子。初名俶,封廣平王。756 年(玄宗李隆基天寶十五年),安祿山叛軍攻占潼關(今陝西省潼關縣,位華陰縣東),玄宗逃到馬鬼驛(今陝西省興平縣西),當地士眾攬留肅宗(李亨)。他和弟李僥護送肅宗北上去靈武(今寧夏靈武縣,位銀川市東南)即帝位。安史之亂中,又以兵馬元帥之名義收復兩京。758年(肅宗李亨乾元元年)立為皇太子。762年(代宗李豫寶應元年)肅宗寢疾,召太子監國,宦官李輔國殺張皇后等,肅宗受驚而死,他即位。次年安史之亂平,唐代逐步轉衰,當時西有吐蕃之侵擾,東有藩鎮之割據,北方則有回紇以馬匹高價回易綢絹;他又以迷信佛教寺院多占良田美宅,致使國家政治經濟每況愈下。死後廟號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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