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玉恆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冠縣
- 出生日期:1955年8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學歷:專科
工作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批准逮捕,一審開庭,
工作履歷
曾任冠縣蘭沃鄉黨委副書記、蘭沃鄉黨委書記、冠縣副縣長等職;
1998年4月任聊城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年3月任聊城市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3年3月任聊城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2年3月當選聊城市政協常委;
2015年9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1月,許玉恆(正縣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聊城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批准逮捕
2020年6月,聊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許玉恆決定逮捕。
一審開庭
2020年8月,由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許玉恆受賄、濫用職權案在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公開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許玉恆利用擔任聊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多家公司在辦理土地手續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送予的人民幣現金總計260萬元。被告人許玉恆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2407萬餘元的重大損失。
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許玉恆及其辯護律師參加庭審。被告人許玉恆自願認罪認罰,對起訴書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當庭予以供認,對自身所犯罪行深刻懺悔,對犯罪原因及行為危害性深入反省,表示愧對組織的培養,當庭認罪悔罪。
期間,聊城市人民檢察院邀請2名人民監督員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工作進行監督,人民監督員認為,出庭公訴人“準備充分,質證有力,應對自如,展現了深厚的業務功底”。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擬於近期作出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