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淼淼

許淼淼,女,漢族,1984年10月生,四川廣漢人,在職研究生學歷。2007年9月參加工作,200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德陽高新區投資促進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22年7月,許淼淼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淼淼
  • 國籍中國
  • 籍貫:四川廣漢
  • 出生日期:198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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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2007年9月至2009年7月,在羅江中學工作;
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在廣漢中學工作;
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在廣漢市委接待辦工作;
2012年4月至2013年5月,任廣漢市委接待辦綜合科(股)科(股)長;
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任廣漢經濟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副主任;
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德陽廣漢高新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副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廣漢市投促局副局長;
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廣漢市新平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廣漢市南豐鎮副科級領導幹部;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德陽高新區投資和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
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德陽高新區投資服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任德陽高新區投資服務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21年8月,任德陽高新區投資促進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許淼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德陽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德陽市羅江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7月,經德陽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羅江區紀委監委對德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投資促進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許淼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淼淼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供個人使用;違反生活紀律;夥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砂石採挖、場地協調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許淼淼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德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許淼淼開除黨籍處分;由德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2年12月,德陽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德陽高新區投資促進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許淼淼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問題。2016年至2021年,許淼淼先後違規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以拜年拜節等名義所送禮金總計2.1萬元以及名牌錢包、黃金吊墜、手機等禮品。2017年至2021年,許淼淼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黃某某、肖某某、張某等人安排,前往廣西、貴州、新疆、三亞等地旅遊,期間產生的費用均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2014年底至2015年底,許淼淼長期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用尼桑天籟轎車1輛供個人使用。同時,許淼淼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許淼淼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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