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實施方案
  • 類別:辦法
  • 地區:許昌市
  • 措施: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
指導思想,工作內容,職責分工,實施步驟,保障措施,

指導思想

為提高我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水平,增強公眾的無障礙意識,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為目標,通過加大無障礙設施集中建設和改造力度,完善無障礙設施的配套建設及功能,提高我市無障礙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兒童、病人等社會成員的生活、通行和安全、舒適、便利地參與社會活動,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工作內容

按照《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JGJ50—2001)等標準、規範,對規劃區內已建成的重要公共建築、居住小區、公共服務場所進行無障礙改造,新建和在建公共建築、居住小區、公共服務場所和服務設施要嚴格按照無障礙設計規範的標準建設,加強信息交流無障礙設施建設。
(一)城市道路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對新建、擴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單位出入口及人行橫道等處緣石坡道設定率達100%,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橫道各種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不低於60%,且布局合理,緣石坡道儘量採用全寬式單面坡緣石坡道。新建、擴建、改建的主幹道及商業街、步行道等人行道應設定行進盲道和提示盲道。公園、廣場、重點公共建築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設定提示盲道和行進盲道,並嚴格控制行進盲道的範圍和寬度。新建、擴建、改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橫道設過街音響信號裝置,人行橫道的安全島要能使輪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要設定輪椅坡道、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國際通用無障礙標誌牌。已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橫道根據實際使用需要,增設過街音響信號裝置,人行橫道的安全島修建輪椅通道。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宜增設輪椅坡道、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國際通用無障礙標誌牌。
(二)公共建築設施無障礙建設與改造。新建、擴建、改建的辦公科研建築、商業服務建築、文化紀念建築、觀演體育建築、醫療建築、學校與園林建築、室外公共廁所、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各類公共建築的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100%。對已建各類公共建築進行無障礙改造,政府辦公建築、綜合(專科)醫院、城市廣場、城市公園、大中型商場、加油站等建築物的出入口要進行坡化處理,設定安全走道、樓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停車場設定無障礙停車位,在顯著醒目位置設無障礙標誌,大型場所設定無障礙行進路線圖,醫院、公園等公共服務建築要設低位服務台、低位視窗、低位電話,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60%;飯店、賓館、郵政、電信、銀行、室外公共廁所的出入口要進行坡化處理,設定安全走道、樓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停車場設定無障礙停車位,在顯著醒目位置設無障礙標誌,大型場所設定無障礙行進路線圖,郵政、電信、銀行等公共服務場所要設低位服務台、低位視窗,有條件的設低位電話,賓館、飯店要有一定數量的無障礙客房,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40%;文化館、圖書館、科技館、展覽館、博物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場所的出入口要進行坡化處理,設定安全走道、樓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停車場設定無障礙停車位,在顯著醒目位置設無障礙標誌,大型場所設定無障礙行進路線圖,文化觀演建築、體育建築要設定低位視窗和輪椅席位,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50%;中國小、托幼等建築物的出入口要進行坡化處理、設定安全走道、樓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停車場設定無障礙停車位,在顯著醒目位置設無障礙標誌,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20%。高等院校改造內容參照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進行改造。
(三)公共運輸設施無障礙建設與改造。新建、擴建、改建鐵路旅客車站、汽車站應實現無障礙化。已建鐵路旅客車站、汽車站的出入口要進行坡化處理、設定輪椅水平及垂直通道設施、低位售票口、無障礙廁所及廁位,在鐵路旅客站台及公車站等候區設行進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車站設定盲文站牌,大型場所設定無障礙行進路線圖、無障礙標誌,鐵路旅客車站、長途汽車站高度與車廂地板基本平齊。公共汽車等公共運輸工具乘客入口設定水平通道及輪椅席位。
(四)特殊設施無障礙建設與改造。新建、擴建、改建與殘疾人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特教學校、福利企業、康復中心、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養老機構、老年人服務設施應實現無障礙化。已建特教學校、福利企業、康復中心、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養老機構、老年人服務設施的出入口要進行坡化處理,設定安全走道及樓梯,有條件的設無障礙電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低位服務台,室內外主要位置地面鋪設行進盲道和提示盲道,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80%。選擇1—2戶殘疾人或老年人家庭出入口、廚房、臥室、廁所進行無障礙建設與改造。
(五)居住小區、居住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與改造。新建、擴建、改建居住小區、居住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100%。已建居住小區內人行道、公共綠地、公共服務設施改造,設定殘疾人專用停車位,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40%。已建高層和中高層住宅、公寓、宿舍等居住建築的出入口要進行坡化處理,有電梯的在更換電梯時要選用無障礙電梯,公寓、宿舍設無障礙公共衛生間,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60%。
(六)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在電視新聞、電影、電視劇中加配字幕,電視台要開辦手語節目;在醫院、車站、城市中心廣場等重點公共場所和城市重點線路公車上建立信息螢幕系統;在商業、醫院等服務行業從業人員中推廣手語;研發推廣方便盲人、聾人使用的信息交流產品、服務;開發適合殘疾人使用的專用網站。

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誰建設、誰改造、誰維護”、“產權單位具體負責,主管部門跟蹤督辦”的原則,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築物、公共服務場所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監督指導、行業組織實施。
(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機構,全面負責轄區內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建設與改造工作;落實無障礙設施建設與改造資金;對轄區內的居住小區、居住建築、道路、公共建築、公用設施、公共運輸設施、特殊設施和信息交流的無障礙設施進行建設和改造;落實轄區內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項目;督促轄區內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創建工作;落實轄區內迎檢工作和驗收資料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
(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在建和新建工程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嚴格把關,加強無障礙改造工程的施工和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等標準,從設計審查、施工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工程監理、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確保工程建設中無障礙設施配套建設落到實處;指導、檢查、督促市區道路、遊園、廣場、西湖公園、居住小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工作。
(三)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市城市無障礙建設改造項目立項、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的審批;組織全市無障礙設施建設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並將全市無障礙設施建設項目列入我市年度城建項目投資計畫。
(四)市城鄉規劃局負責在項目規劃階段嚴格審查把關,嚴格執行《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等標準,避免重複建設,要在項目總平面、規劃設計方案等規劃手續的審查時,嚴格審查無障礙設施配套情況;參與全市無障礙設施建設項目年度計畫的制訂。
(五)市財政局負責將無障礙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籌措撥付無障礙城市創建工作專項經費;籌措與核撥市級維護管養的道路、橋樑、廣場、園林等公共基礎設施的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和建成後日常維護經費;管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投資無障礙設施建設各項經費的使用;多渠道籌措資金,保證無障礙設施改造建設工作的全面開展。
(六)市民政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市養老機構、福利企業等單位對特殊設施進行無障礙建設與改造;協助做好市創建辦的日常工作;參與開展全市無障礙設施現狀調查;對我市的無障礙建設標準提出指導意見;成立無障礙建設監督員隊伍,監督檢查無障礙建設情況;協助做好宣傳和迎檢等工作。
(七)市殘聯負責對殘疾人康復中心等特殊設施的無障礙設施建設與改造;參與全市無障礙設施現狀調查、建設規劃、建設項目投資計畫的制訂和無障礙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參與我市無障礙建設與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訂;成立無障礙建設監督員隊伍,監督檢查無障礙建設情況;參與殘疾人、老年人求助信息系統的建設,積極反映殘疾人的無障礙需求,對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和使用提出意見;做好無障礙建設的宣傳、培訓、貫徹、監督、檢查等工作;開發適合殘疾人使用的專用網站;協助做好宣傳和迎檢等工作。
(八)市公安局負責指導、監督市區停車場及道路設定無障礙停車位、在醒目位置設無障礙標誌和無障礙行進路線圖、人行橫道過街音響信號裝置的設定改造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區)相應的改造工作。
(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交通設施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工作;指導、檢查、督促我市道路運輸企業和公交企業在各類汽車站、公交站點和車輛上設定配套無障礙設施,並督促有關企業做好日常管理和維護。
(十)市文化局負責指導、監督和落實全市文化、觀演、娛樂建築和場所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工作;指導、督促各縣(區)文化、觀演、娛樂建築和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
(十一)市教育局負責指導、監督和落實教育建築和場所中無障礙設施的完善工作,推進殘疾人的教育工作,並通過宣傳教育,從小培養市民的無障礙意識,形成全社會尊老愛幼、尊重和幫助殘障人士良好社會氛圍。
(十二)市衛生局負責指導、監督和落實全市衛生系統醫療建築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工作。
(十三)市體育局負責指導、監督和落實全市市級體育建築和場所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工作;指導、督促各縣(區)體育建築和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
(十四)市城管局負責中心城區所有公共廁所的無障礙設施改造工作;指導、督促各縣(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侵占無障礙設施的占道行為進行整治。
(十五)市廣電局負責指導、監督和落實全市各類廣電機構的辦公建築無障礙設施的完善及電視台配套設定手語節目等工作,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的宣傳,大力推進城市無障礙設施的建設,發動市民支持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完善,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並配合開展輿論監督工作。
(十六)市人防辦負責指導、監督和落實全市人防建築及設施中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工作。
(十七)市商務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全市商業建築、商業設施等產權單位開展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工作。
(十八)市旅遊局負責指導、監督和落實全市旅遊星級飯店、旅遊景區等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工作。
(十九)市工信局、銀監局、人行許昌支行、市郵政局負責電信、移動、聯通、銀行、郵政等營業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與改造工作;清理和遷移占用全市道路無障礙通道的郵政、電信、移動、聯通、金融等設施。
(二十)許昌火車站負責指導、監督和落實許昌火車站範圍內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工作。
(二十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指導、監督全市無障礙設施引導標誌牌的製作和設定工作。
(二十二)許昌日報、許昌電視台等新聞媒體負責通過製作播出無障礙公益廣告、宣傳片、專題片等形式,加大對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的無障礙意識,引導公眾自覺維護、愛護無障礙設施,形成無障礙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十三)市監察局負責對各責任單位和配合單位落實無障礙設施項目建設的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和效能監察,對行政不作為而延誤我市無障礙設施項目建設進程的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凡未列入上述部門分工負責檢查落實的部分,由市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督促檢查,落實整改。

實施步驟

按照2014年上半年完成創建任務,2015年實現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創建目標的整體要求,創建工作分為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建立組織階段(2012年6月底前)。成立領導小組和創建辦公室,抽調人員,開展日常工作。
第二階段:明確任務階段(2012年7月1日—7月31日)。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宣傳培訓,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責任單位按照《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等有關規定,對各自所負責的任務進行調查摸底,制定改造方案,上報市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第三階段:改造實施階段(2012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審批後的方案進行改造。市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住建、民政、殘聯、老齡辦等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組織相互交流,及時解決問題,確保改造工程順利推進。
第四階段:檢查整改階段(2014年7月1日—2015年5月31日)。市創建領導小組組織專人現場檢查,對沒有及時改造或改造不符合要求的責任單位責令其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第五階段:申報驗收階段(2015年6月1日—10月31日)。市創建領導小組向省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領導小組提出驗收申請,並做好迎接國家、省的檢查驗收工作。

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市創建無障礙建設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創建工作任務分解,定期督查進展情況。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有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落實責任,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強力推進無障礙城市建設工作。
(二)嚴格標準。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對無障礙設施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的規範指導,督促設計、審圖、施工、監理等單位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規範。同時加強對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其對相關標準、規範的執行能力。
(三)規範管理。無障礙設施的日常養護和管理由業主單位或經營管理單位負責。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對損害、占用無障礙設施或改變無障礙設施用途的現象,應依法予以處理,確保已建成的各項無障礙設施使用情況良好。
(四)保障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將無障礙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建設、改造資金落實到位。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多渠道籌措無障礙建設和改造費用。
(五)示範帶動。選擇若干重要的城市道路、商業步行街、公共建築、居住小區、城市廣場、景區公園、福利機構等進行重點改造,打造一批無障礙建設示範區、示範街、示範點,促進全市創建工作開展。
(六)強化宣傳。通過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新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積極宣傳無障礙設施建設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宣傳國家、省關於無障礙建設城市的政策規定,提高廣大市民的無障礙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保證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的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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