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收入和發出

外購設備是建設單位設備的主要來源。建設單位採購設備,應以年度設備供應計畫作為依據,並按照國家規定的供應體制和供應渠道,與設備供應單位簽訂設備訂貨契約。建設單位的供應部門應合理組織設備的採購、運輸、保管工作,節約設備的採購保管費用。建設單位的財會部門要加強設備資金的管理,監督供貨契約的執行,嚴格審核,做到按計畫、按契約支付設備價款。

設備運達建設單位時,設備供應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根據訂貨契約、運單、發票、裝箱單和各種技術資料,認真辦理設備的驗收入庫手續。建設單位設備的發出,主要是將需要安裝設備交付安裝單位安裝和將不需要安裝設備、生產用工具器具交付生產單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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