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資而稅,唐代楊炎主張按貧富資力而差別征課的稅收思想。反對以人丁為征課標準的租庸調製,要求“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舊唐書·楊炎傳》)。是兩稅法實施的基本準則。
計資而稅,唐代楊炎主張按貧富資力而差別征課的稅收思想。反對以人丁為征課標準的租庸調製,要求“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舊唐書·楊炎傳》)。是兩稅法實施的基本準則。...
其徵收原則是“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稅額按田畝和資產的多寡確定,廢除以前的租庸和雜稅。資產少者則其稅少,資產多者則其稅多。從理論上,這種計資而稅的制度,較按人丁平均攤派的舊制度合理得多。對無地少產的民戶較為公平。因此,兩稅法在課稅標準上的變革可以說是中國古代賦稅史上的一大進步,對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