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外用工是指在國家勞動力計畫以外,通過各種形式吸收進全民所有制單位,由全民所有制單位直接組織安排生產或工作,並支付工資的人員。具體包括: (1) 農村鄉一級以上各級國家機關在國家勞動計畫以外從農村聘用的幹部;(2) 在國家勞動計畫以外,縣級主管部門直接組織和安排使用,派到農村工作並由縣級主管部門支付工資的各種業務人員;(3) 全民所有制單位招收的職工家屬,以及街道組織或勞動服務公司介紹到企業參加生產和工作的人員;(4) 以集體所有制勞動指標招收,或以集體所有制名義招收而實際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單位頂崗的人員;(5) 由集體所有制單位抽調、借用、併入和委託代培的人員;(6) 名義上是發包工,實際上是由全民所有制單位直接組織安排生產或工作的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計畫外用工
- 釋義:在國家勞動力計畫以外,通過各種形式吸收進全民所有制單位,由全民所有制單位直接組織安排生產或工作,並支付工資的人員
在一部分企業、事業單位中,有一些長期在單位工作或為單位服務,一直沒有作為正式職工編制,但又列入勞動統計範圍的人員。在60年代及70年代初稱為非在冊人員,70年代中期開始稱為計畫外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