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新聞亦稱目擊式新聞。記者在新聞現場親自觀察感知所采寫的新聞。是著名記者穆青於1983年根據日本共同社目擊式新聞的提法而提出來的,任稚犀、張雷1989年在《新新聞體寫作》一書中進行了專門論述。在採訪上,它把用眼睛觀察感知放在重要地位,而將側面了解放在輔助地位;在表現手法上,它多描寫,少陳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視覺新聞
- 實質:即特寫式訊息
- 方法:運用形象化的手法來表現事物
- 特點:立腳點先具有訊息的特徵
由於記者深入現場,親自觀察,新聞事件中那些使人感興趣的場景的變化、人物的行動、衝突和氣氛能夠更充分地表現出來,給客群以栩栩如生的感受,形象地說,視覺新聞是記者用眼睛寫出來的新聞。廣播電視中的有些現場報導也可稱作視覺新聞。1940年8月18日,美國CBS歐洲新聞辦事處主任默羅以“這裡是倫敦”為題所進行的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現場報導,可以看作廣播視覺新聞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