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物顛倒證,證名,系指視物皆振動顛倒的病證。可見於某些眼病或全身性疾病。見《證治準繩·雜病》。《審視瑤函》描述該病症狀為:視物“皆振動而顛倒也。譬諸環舞后定視,則物皆移動而倒植。”參見目妄見、視惑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