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曹錕等書

《覆曹錕等書》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覆曹錕等書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承電虛詢,以奉戰既終,圖治斯始,垂問中國何以不能統一?政治何以不能改良?憲法何以不能成立?軍政何以不能確定?新舊國會是否宜復?國民大會是否宜開?聯省自治是否可行?何以得真民意?何以得正法統?煌煌大義,皆立國之要圖,安民之至計。十年以來,經緯大政者,未聞有此。大哉乎問也!諸公有此心,中國之福也,生民之幸也。鄙人久臥海濱,不預聞政久矣。然鄙人亦國民也,坐睹中國危亂岌岌,棟折榱壞,亦將壓焉,憂心殷殷,久懷莫告。頃承虛問,敢不竭所聞以備采詧焉。
凡國勢之有治亂安危,各有其本,亦由人之有強弱壯幼,不能相強。故人有百病,藥有百方,決無有萬應膏丹丸散、獨步單方可以治之。
今號民國之盛治,莫不慕美。自華盛頓合十三邦開國民大會以定憲法,百餘年矣。其統一既定,憲法不改,國會能安,政治能行者,以開國之人傑,皆有清儉寡慾之德,能行平民政治之實,且又無兵故也。蓋美之開國也,皆清教徒避舊教之焚害,渡大西洋而耕墾於美,其人皆清心寡欲,敬天愛人。自華盛頓、佛蘭詩令、遮非順,皆有盛德。華盛頓兩任總統以後,即自定例不得為三任總統,退而執平民之業。吾嘗觀其花嫩岡遺宅,樓室卑小,布帳蕭然。遮非順之即總統位也,萬眾傾巷歡呼,待其執政,遮非順乃徒步執杖而來。至林肯起自農夫,澹泊明志,雄毅致遠,為釋黑奴,南北分裂。共和故尚自由也,眾議莫不姑息聽之。惟林肯獨主用兵,大戰數年,連兵百萬,卒能夷定大難,完成統一。然後大開鐵路,大定銀行,勸農惠工,通商興學,獎勵物質,用致富強,而今冠環球也。且自華盛頓戰勝立國後,則盡裁兵至於無一兵。林肯定美後,大裁兵至餘一萬。至鄙人游美前後時,麥堅尼增兵至六萬,羅士福增兵至八萬,近破德增至十二萬。為其全國無兵,有兵亦極少之兵,故全國無將,有將無強權之將。故憲法不為所犯,國會不為所動,則統一自不破裂,而政治自能推行也。
中南美略廿國,其國體政體憲法制度,一切皆以美為師,亦步亦趨,無小異焉。然自阿根廷、智利、巴西外,余國則莫不日尋干戈,分黨爭亂,百餘年來,未之息也。其不相吞而被滅,賴美之孟祿為之保全耳。
吾兩游墨國,且吾黨之同志在彼開銀行、買鐵路、置田地焉。蓋依賴爹亞士善政之故。然百年來,墨皆大亂,易總統已六十,中惟爹亞士統墨三十年,長治久安。吾譽其才曰:君為漢高、明太、羅馬之愷撒等也。爹亞士答吾曰:吾有何才,不過力摹美國之政治耳。然富人馬爹羅恨其專制,夜率無賴千餘圍總統府,爹亞士即敗亡;墨遂大亂,豪傑競爭,生民塗炭。胡爾泰時,五將軍爭立;沙蘭柴既逐胡爾泰,復為今總統粵希理所逐。今亦復三將軍爭立,墨猶大亂。吾黨銀行之夥三十七人,皆被斬截,鐵路田屋皆被乾沒,至今無人敢入墨而問焉。墨自辛亥革命,與我國同時,大亂至今,亦與我國同狀,統一不能成,憲法不能立,政治不能行,法制不能定,國會議員百五十餘人,且為胡爾泰全投於獄。夫全美洲共和民國同也,其為憲法同也,其為聯省自治同也;然而美之大治如此,中南美各國之大亂如彼,蓋行開國立國之人不同故也。其立國執政,皆桀傲爭權利、不識政治之徒,故只擁兵自衛,樹黨相殺,以致斯極,亂國禍民,百年如此也。
法國大革命之初,馬拉、段頓、羅伯卑爾,皆梟悍、暴酷、褊激之徒,日事爭權,自相屠殺,乃至掃盡舊教會,人心無所依逮,故舉國搖搖不定。又鐵路未開,銀行皆為強權者所據,雖藉霸之餘,不致滅亡,然猶大亂八十三年然後定。若英之克林威爾改民國也,橫恣暴亂,故閱十四年,人人厭惡,而民國敗滅,復其舊。
今吾中國之改國也,有華盛頓、法蘭詩令、遮非順清心寡欲,敬天愛人,力行平民政治之人乎?抑有爹亞士文治武功之才乎?雖不至於馬拉、段頓、羅伯卑爾之殘酷褊激,而尚未及馬爹羅、胡爾泰、沙蘭柴、心克林盛爾也。其在上者,只有爭權利,縱嗜欲,盛儀衛,飽子女,玉帛田宅、輿馬服玩之思,處則深宮高拱,出則黃土填道。即不通中外,無經國愛民之心;並朝不通夕,無保身保家之計。楊再思曰:但得一日作天子,死亦無憾。殘民以逞,歲月盜權,為樂幾時,身家危殆。下迫其上,親篡其長,而終於互相逐殺,踵望於路而不知改也。夫苟後義爭利,不奪不厭,至於顧品珍之逐其將,王文華之攻其舅,旋即被殺,愚貪如彼,蠢如鹿豕。謬在高位,播惡於罪,故化及群僚,亦皆以爭權利、縱嗜欲為事,終日麻雀,百事皆廢,則一擲百萬,賣官營業,而盜公產,偷銀行,扣軍餉,奪民產,無所不用其極。以運動為正義,以苞苴為公行,以盜劫為通例,故鄉黨自好者且羞與為伍,賢人望望然去之而終隱矣。在上多貪鄙之夫,在下鮮廉恥之士,故百司無可倚信之才,政治從何而改良?其有名士耆舊,猶泥守閉關之舊俗,不通歐美之政學,抱殘守缺,深蔽固拒,而不知斟酌中外、調和損益之道;其遊學之時髦才俊,驟得新說,不問中國之可行與否,乃輕棄中國之舊學舊說,而盡掃除之,甚至並孔子而攻之。夫孔子固有大同太平說者也,又二千年之禮義教化所由出也。夫以孔子之教而見攻,則道揆法守皆掃地盡矣。以孔子之聖而見攻,則其餘賢者益不足數,故人皆以為修身勵行、好德修善為無用矣。是非既亂而無所定據,毀譽亦變而無所畏慕,則率一國之人士惟有貪利縱慾,倡狂妄行,上無道揆,下無法守,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於是人道幾絕而國何以立也。《管子》首章曰:建國於不傾之地。不傾者何?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是為四維。一維缺則亂,二維缺則傾,三維缺則危,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今觀於吾國,四維若何也?使管子不知治體可也,使管子而稍知治體,豈不大驚心耶?夫是以在袁慰庭、黎宋卿之時,則離而殆。在馮華甫、徐菊人之世,則裂而危。苟外無華會之約,內無吳子玉之勝,則其亡其亡不可救矣。且以各爭權利之故,故各擁兵自衛,而卒於增兵攻戰也。故以四海困窮、政府破產之時,而養兵將二百萬,借外債垂二十萬萬,兵日加增,二倍於晚清之時,且倍於袁世凱之世矣。人心風俗,其敗壞陷溺若此也,將官數其繁多又若彼也。夫若是故,中國只有分裂而不能統一,憲法只有破棄而不能成立,軍額只有增加而不能裁定,政治只有亂壞而不能改良。以此亂形,若不改圖,若鞭馬疾行以求於滅亡之道而已。嗚乎!吾中國也,耗矣哀哉!
今雖幸華會有約,然不得恃而無恐也。近者共管之說謬論已倡,即美至助我,而去年美人已多發共管議矣。豈況他國也?夫盟可尋也,亦可寒也。列強見竭力助吾國無效,則彼自為其商務計,不得不行共管之說矣。
夫大會之所殷殷望我國者,在吾之統一也。今人人有望救國之心,拯墜日於虞淵,挽狂瀾於既倒,在今日耳。若善後之政一誤,則救國之機永窒。已而已而,不可不慎。其道為何?若以民國十年來危亂之道為是,且從而守之可也,甘亡而不必恤也。若以民國十年來危亂之道為非,則惟有摧陷廓清,竭力盡反之而已。苟能反之,則人心風俗必當有禮義廉恥之行。苟願行之,自有條理萬千,非一二言所能盡也。
若夫憲法者,大地萬國,無君主民主國體之異,不可無者也。況號稱共和而無憲法、無國會,此尤地球所未聞而至奇之事。夫地球百國,富強者莫如英;共和之國,國利民樂、長治久安者,莫如英。英雖有木偶之虛君,而民權最大,無不稱其為最盛之共和國也。吾國雖號為民國,既無憲法,又無國會,而民有何權?身命財產皆不能保,而冒稱民國,何其反哉?然則今亟謀恢復國會,制憲法宜也。
然新國會,為段祺瑞賣順濟、徐高鐵路之借款所造成,偏安之國會,安福之議員,共斥為非法,既萬不可改矣。而舊國會者,任期三年,今已在七年前過去之事,亦非法也。各國之例,職官可久任,以其熟諳故事也。議員不久任者,以時事閱久,則事變多異,而不可泥守,國民才識各宜發達,則不可壅塞故也。今海內四萬萬人中,識時之彥,豈無其人?乃皆不獲選補議員,論議國事,必致群情壅遏,眾怨沸騰。又今所謂舊議員者,半數非舊會之人,名為拔於候補,實則多非候補之員,議員各以情私,憑空牽引推補,名為舊會議員,而實非舊會議員矣。今忽召集,名實俱非,且中間歸南歸北,互相除名,又多出為吏,皆非法也。吾於舊會議員,亦多議者,其中亦有才士自好者,然居少數。蓋久為舉世所詬病,或為人民所切齒,同人皆以召集為非,則反民意甚矣。會人引吳子玉棄舊會之言,固非謬攻。且張雨廷亦復舊國會議員者,何為同之。故國人嘖嘖,皆謂今者紛紛欲復舊國會者,皆為推倒徐菊人之人。
夫菊人之陰謀屍位,致國危裂,鄙人於前年除夕曾有長電諷其辭位,天下所知也。夫美之盛強,由於總統之出於公選,蓋人人皆能投票而選之,故無論得失,人心皆服也。若四萬萬人之總統,由於百數人之私舉,無論賄買與否,無論人望若何,無論舊國會與他日之新會舉之,人心必無服者。管子曰:令下如流水之源,令順民心。若舉總統而先失人心,其謂政令之能行,治安之可得,必無是理矣。法國之以國會選總統,乃其當日國會議憲自私之策,卒成法國之久亂。葡萄牙之改為民國,復師法國,故葡之總統頻年見逐,葡國猶未定也。夫國號共和,當人人共議之,總統亦宜人人共舉之。故今宜開國民大會,改定憲法,乃可舉總統,乃為真民意,而不可藉非法之舊會以舉總統也。
若欲藉舊會議員制定憲法也,或欲復天壇二讀之憲法以速成之也,憲法為三權鼎立,國會乃居三權之一,以立法一權之偏而制定全國託命三權鼎立憲法,行政與司法必受其虧,政體不平,後來必生大禍。後悔欲改,其禍已多,昔之約法是其覆轍。作孽至今,變亂百千,害國禍民。夫憲法為立國至重之事,能勿戒歟!必宜開國民大會,以制憲法,萬不可藉非法之舊國會以制憲法。無論是何國會,皆不能先制憲法而選總統。今只有仿美、法之例,開國民大會,令縣舉一人,先議憲法而後舉總統,選第三期國會,庶可以稍塞人心。今省議會猶是合法者,令省議會各選數人議定國民大會選舉法,即舉行之,猶可為也。
若聯省自治之說與統一相反,近人尤盛持之。鄙人去年曾有長電覆吳子玉,凡名義立定,則界限大分。鄉曲兩姓之斗,舉槍炮相殺,甘流血不顧者,豈有他哉?有所分而已。自春秋戰國至三國、十六國、十國,其戰禍可鑑矣。視漢、唐、宋、明、清之統一者,得失、治亂、安危何若乎?昔印度豈非萬里大國、三萬萬之眾民哉?徒以憤蒙古帝而革命,遂分數十國,故兄弟鬩牆,日尋干戈;鷸蚌相持,漁人得利,印度遂以亡國,而永為奴矣。
夫印度之滅於英,始於印度公司之克壯飛,蓋一商店之書記耳,然率其店伙九百人,遂以夜劫加拉吉打王囚而瞽之,遂執其政。英尚罰其擅開釁而下獄。哈士丁斯繼總公司,則以利害日挑誘其鄰之印王,告甲國曰:乙國王借餉械於我,欲以攻汝。惟我不直彼而愛汝,若汝拒彼,吾必以餉械助汝。告乙國王亦然。兩國遂皆德英,喜大國之助己也,而交怨以構兵。其敗者,英復助以餉械,令其互勝互敗而力敝,乃索問甲乙兩國以取貸餉械之值。兩國戰竭,還無力,英人則代管財政部,先裁其兵,遂滅之。哈士丁斯以是術也,不費一兵,不費一餉,而滅三十餘國,由海濱進至中印度之舊京爹利。英政府乃始認印度公司為國土,授哈士丁斯為總督。哈士丁斯乃陳兵十萬於爹利,開弭兵之會,而召印百國王曰:汝印度人兄弟也,日以骨肉自殘,吾英人不忍聽睹也。吾今開弭兵會,欲令汝印人首領得保焉。以弭兵名義之美,印度諸王不敢不至,皆曰惟大國命。又曰:茲會為弭兵而各王乃擁重兵來,恐中途無端啟釁,吾英不敢任也,請限大國兵不得過萬,中國五千,小國三千。諸印王不敢不從英,皆曰惟大國命。及將至爹利,英又告諸印王曰:諸王擁兵仍多,恐會中啟釁,吾英不敢任也,請限大國三千,中國二千,小國一千。諸印王畏英不敢不從,曰惟大國命。乃開會議彌月,窮極宴享歌舞之歡。比散,英人又曰:吾終恐途中列國之兵爭也,吾英當派兵護送至各國境,英兵如各國兵之半數。諸印王雖不欲而無如何,曰惟大國命。於是全印各國,皆為英兵駐矣。閱數年,英人曰:吾久勞兵為汝印人保護,永令吾英出餉,汝其安乎?其為吾英發餉。久之,發餉或有遲誤者,英人則曰:吾為汝保護而不供餉,汝印人無良,不可倚,吾代汝管財部。則曰:汝既不足,而兵已無用,不如裁兵。乃裁兵,但留警察。於是不廢一兵,不廢一矢,而全印度百國無形亡矣。英人以薄祿豢其王,禁其相見;二王相見,則英警視之。昔吾游印時,英印總督以時大朝會諸印度王,而招吾茶會也。陳兵萬數,旌旗拂雲,百僚陪位,設高座如帝者寶座,前幾陳虎皮,後列衛棨戟,總督南面坐焉。次第引印王北面鞠躬,朝矢誓忠,英督贈以銀器糖果,印王鞠躬謝而退。此乃有國世襲之君也,若吾總統督軍,則尚未得此也。
夫聯省自治,原出美國,吾國人只知美之富盛,而慕效之。吾國人寡至印度,不知印度之所以亡,而不戒也。今中外所期者統一也,乃日言聯省自治,以實行分國互爭,是之楚而北行,鞭馬疾馳而相去之遠也,何其反哉!
且美之聯省自治也,當開國之始,美本為十三邦,八年之力,乃聯合大會而定統一,乃由分而合也。今吾國本自統一,而議者必力事解剖強分之,然後乃從而聯之,以望統一。姑無論既分之後,統一至難也。六朝分三百年,三國、五代亦歷七八十年之亂爭而後合。即統一有望,何其迂反也。沙立曼分其德國與三子,遂永為德、法、意三國。德亦自分為數百國,千年而後合。至今德、法之爭,尚蒙沙立曼分封其子之禍,延及地球大戰,死千萬。分之禍之烈,至於此也。
且美自華盛頓統一後,垂百年不設一兵,即林肯後全國僅一萬兵,至麥堅尼始增為六萬,羅士福乃增為八萬。誠以地界多海,而林肯之前後無飛船、汽車、潛水艇、大戰艦以相侵也。試問吾國之地與今時,能如美國不設一兵乎?即能裁之,其能裁至數萬乎?今雖欲裁兵,無如各省悍將強藩,根株甚深,爭城爭地,方日增兵增械而未有已也。誰能裁之?當此大亂兵爭之世,而高語聯省自治之文,必至分省互攻互亂而後已。今美洲中南各國,皆師美之制者。自阿根廷、巴西、智利外,其餘各國之內省,莫非自亂互攻。墨西哥久行聯省自治者也,自辛亥革命,內亂互爭,至今未止,其明效也。
又進而以美國言之。美之美政,在其華盛頓都府人才既盛,財力尤豐。紐約、波士頓、費厘地費三處之大家舊俗,好名譽而宏志願,故能操黨權而成政。若各聯邦之政治,則黑 貪暴,甚於各國。蓋其波士挾大黨而執政柄,人無奈之何,故能肆其權力。昔三藩息士高省政府之波士數人,以殺人奪貨、加稅分贓為事,其公事閱十餘年乃始以贓不均內攻。各省多然,此非難知。但覽勃拉斯之《平民政治》一書,而班班可見也。以美之盛治猶如此,況吾國今日法守墜地、廉恥喪亡之時乎?
古人言,利不百不興,害不十不除。舍吾中國數千年統一之善,而反學南美爭亂之制,未見其利也,先見其害,是退化非進化也。今國中川、湖、浙江,皆已制省憲而自治矣,而內容之爭亂者雲起。他日藉自治為自立,指私人為選舉,收議員為腹心,易憲法以橫行,如墨西哥然。如此好題,適足成一屠伯武夫之割據兵爭而已。吾今不欲一一指證而難之,且湖南、四川今又不自治而攻鄂矣。以此求統一而強國,毋乃適得其反乎?
昔庚子之秋九月,吾居南洋之檳榔嶼。門人梁啓超自日本來見,謂中國太大,宜每省自立,分為十八國,乃易治。吾聞而適適驚,謂何處得此亡國之言。乃大詰之曰:英之滅緬甸五日而舉之,日滅高麗在一檄,此何以故?為其小耳。吾國所以未亡者,為國土廣大之故。若分為十八國,則高麗、緬甸之比,滅之至易。啟超乃服曰:吾每離先生,自抽新思。既見先生,則為先生所屈矣。然而門人歐榘甲撰《新廣東》一書,亦同此說。今“新廣東”已實行矣,而得失如何?似此瞽說,奇謬至此,乃舉國才人亦多信之,誠大惑不可解也。
越歲辛丑,日人井上雅二來見,謂伊藤欲割分中國,則便宜歐人。大隈欲助中國,則中國強,亦何利焉。吾同文黨之策,欲分中國十八省為十八國,而與日本為聯邦,舉日本為普魯士耳。噫!是誠併吞中國之妙策也,於日本為大利,而於中國為大害,人人易辨之。誠不意邪說離奇,謬種流傳,竟實行於今日也。夫以中國明達之政客,而奉分亡中國之良策,日為傳播,力為實施,今南方諸省已實見分立矣。而西人旁睨大笑之。不審中國人自思之如何也。夫於青島山東之一隅,則深知惡痛拒日人而力爭之;至於全中國先自豆剖瓜分,以供日本他日不費一兵而來食,則甘為日人效死力焉!其為愚智何如也。
夫以今北政府之無道失政,誰不憤恨?若憤之太過,並統一而棄之,則因噎而廢食也,同歸餓死耳。蓋省地太大,比於歐國,易成分裂,故聯省萬不可也。
若舍聯省而但言自治,豈非至要哉?吾三十年前,為中國人最先創言者,其文附存於吾所撰《官制考》,刻布三十年矣。吾國土太大,萬不能以一政府合大小而兼統之,是故田野不治,實業不興。蓋全歐各國,皆行自治,但只令縣邑行之。法國者,共和最先進國也,其八十六州,豈有聯省自治、各定憲法之政體乎?以吾國今情,只可師法國,不能師美國也。自治之劃地,最大者只可行府自治,亦不可行省自治也。大概國政宜隸於京師政府,民政宜隸於府縣自治,劃分各權,由國民大會酌定府縣自治法而推行之。大舉其要,細發其繁,則兩不失矣。
惟推諸公之意,辭旨雖繁,而實注重於復舊國會,以上取議皆法制之事。太史公曰: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原。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荀子曰:有治人無治法。孟德斯鳩曰:專制重威力,共和重道德。使行政、立法,皆有道之人,則無不可也。夫舊國會也,以任期考之,則非法統。以人望考之,則非民意。若再召集,仍復怙過不悛,致舉國憤怒,一誤再誤。一誤已甚,豈可再乎?急不暇擇,欲以中國四萬萬人取託命之制憲法、舉總統、聯省自治各大事,付之惡名彰著、大失民意之人,有恃無恐,舊議多更,肆志無忌,操縱一國,則是縱虎出山而傅之翼也。後必有大害流毒,再亂中國。論者必歸罪諸公,公等必悔之。茲事體大,望鄭重考之,勿輕率圖之,人心一失,無可救也。
不勝冒昧毣毣之至,惟裁詧。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