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縣教育系統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嚴格固定資產管理。對配發、調撥的固定資產應及時分類登記入帳,嚴禁重錢輕物的錯誤做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鄉縣教育系統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 內容:嚴格固定資產管理
  • 地點:西鄉縣
  • 性質:教育系統管理辦法
一、
二、新建房屋、建築物竣工驗收後,應及時結清帳務,依據財務決算及時登記入帳。
三、所有固定資產必須確保不人為損壞,不流失。應做好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工作。
四、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質(如課桌凳、圖書),應按固定資產管理登記入帳。對低值易耗品實行領用登記管理制度。
五、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報損報廢或轉讓,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並報上一級財務部門備案。500元至1000元以內的固定資產報損報廢或轉讓,村小報中心學校審批;其餘各校(單位)報縣教育局審批。
六、房屋、大型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報損報廢或轉讓,村小由中心學校審批;其餘各校(單位)報縣教育行政部門審簽,縣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執行。
七、學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會計年度終了前應進行全面清查。對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應轉入修購基金,不得作為學校其他收入年終抵沖事業支出。
八、年終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及時調整帳務,同時對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分清原因,屬不負責任和疏於管理造成的損失,應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損失重大者,對有關責任人員應予以紀律處分,同時予以經濟處罰。
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教育局計財股負責解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