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57—1958年為配合國際地球物理年的觀測活動,中國科學院1957年7月在拉薩建設了西藏第一個地球物理觀象台。
1975年6月“西藏自治區地震辦公室”成立,並由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代管。
1983年,根據國家地震局機構改革方案,確定西藏自治區地震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管好地震監測台站、提供基礎資料、分析會商震情,實行以國家地震局為主,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
1987年“西藏自治區地震辦公室”改稱為”西藏自治區地震局”。
1995西藏自治區地震局正式從自治區科委分離,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防震減災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機構職責
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防震減災工作方針,建立健全以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防禦、地震應急救援和科技創新為主要內容的防震減災3+1工作體系。
機構設定
局機關內設6個職能處(室),分別是辦公室(機關黨委)、監測預報與科技處(應急服務處)、震害防禦處(公共服務處)、規劃財務處、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辦公室)和紀檢室。局下設4個事業單位,分別是西藏地震台、西藏自治區地震局公共服務中心、西藏自治區地震局信息中心和西藏自治區地震局財務與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全區共有9個人工值守地震(磁)觀測台站,1個區域遙測台網,1個地震台陣,12個陸態網基準站;7個地市地震局,橫向管理各地區地震行政事務。
辦公室(外事辦公室)
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管理處)
發展與財務處(科學技術處)
監測預報處
震害防禦處(政策法規處、市縣工作處)
應急救援處
紀檢監察審計處
機關黨委(黨務辦公室、工、青、婦)
地震監測預報中心
地震工程研究所
地震應急保障中心
地震信息網路中心
地震台站
山南地震台
拉薩地磁台
拉薩地震台
察隅地震台
昌都地震台
藏東南監測中心(林芝地震台)
日喀則地震台
獅泉河地震台
那曲地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