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西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西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是根據自治區機構改革檔案精神,西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為政府直屬部門,規格為副廳級建制。西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是自治區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屬於軍、地雙重管理部門,屬於一級預算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 外文名:People's Air Defense Office of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 性質:政府直屬部門
  • 行政級別:副廳級 
  • 領導機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擬定自治區人民防空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人民防空建設和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對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指導民眾防空組織指揮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5、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協助利用電信、軍地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6、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進行管理;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
7、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組織人民防空科學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監督人民防空專用設備器材生產;擬定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8、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任務,組織開展城市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9、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西藏軍區、自治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我辦內設綜合處(機關黨委、政工人事處)、工程管理處、指揮通信處、行政執法處4個正處級行政機構及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後勤服務中心2個全額撥款事業建制副處級機構。部門預算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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