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縣財政局

西盟佤族自治縣財政局

西盟佤族自治縣財政局,負責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盟佤族自治縣財政局
  • 辦公地址:普洱市西盟縣勐卡路035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擬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加強財源建設和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政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為全縣人才工作提供財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職責。編制年度全縣和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縣級預決算公開。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擬訂縣、鄉(鎮)財政體制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四)按照分工負責地方稅收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組織起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提出地方稅收政策調整建議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建議。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庫現金管理職責。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管理職責,提出全縣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和債務結構調整建議,指導和監督鄉(鎮)、部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
(七)按照規定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編制年度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
(八)監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動。審核並匯總編制縣本級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與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建議。
(九)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縣本級國有資本收益。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縣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二)承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多雙邊財經對話,開展財經領域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管理多雙邊開發機構、外國政府的貸(贈)款。
(十三)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和協同性,提升財政服務保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縣和鄉(鎮)財政關係。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收體系。
3.加強政府債務風險防控。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地方稅收政策管理,配合開展稅收政策調研和稅源調查分析,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方案建議。國家稅務總局西盟縣稅務局負責稅收政策的執行、稅收的徵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稅收政策調整工作,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收問題進行解釋,與縣財政局加強稅收征管信息數據共享。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國家稅務總局西盟縣稅務局等執收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處置)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縣財政局及時共享。
3.金融管理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制定金融機構和金融管理部門財務預算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防範、處置地方金融風險,與西盟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西盟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等部門負責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和風險處置,制定發布相關監管政策時,及時向縣財政局通報。
4.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西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制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配置審核、清查登記、處置調配等工作,接受縣財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

領導分工

丁應強 局長
李定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縣金融辦主任
宋正發 黨組成員、副局長、縣國資委主任
丁應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
邱 紅 黨組成員、縣紀委縣監委派駐財政局紀檢組組長
李紅艷 副局長
黃麗娜 縣國資委專職副主任
楊宏斌 縣金融辦專職副主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二)綜合與研究股
(三)預算股
(四)債務管理股
(五)績效管理股
(六)國庫股
(七)經濟建設股
(八)行政政法股
(九)科教文化股
(十)社會保障股
(十一)資源環境股
(十二)農業農村股
(十三)資產管理股
(十四)地方金融和對外合作股
(十五)政府採購管理股
(十六)會計股
(十七)財政監督和法規股
(十八)稅費管理股
(十九)財政數據網路股

所屬事業單位

(一)西盟佤族自治縣國庫支付中心
(二)西盟佤族自治縣績效評價中心
(三)西盟佤族自治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
(四)西盟佤族自治縣政府債務監管中心
(五)西盟佤族自治縣財務會計核算中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