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建立並管理全縣經濟社會運行巨觀資料庫。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建立和完善反映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統計指標和統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並進行分析。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娛樂業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址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文化產業、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九)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實施統計數據聯網直報,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審和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組織並管理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正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傳遞與反饋和機關文秘工作;負責機關治安保衛保密工作;監督、管理機關的固定資產、行政經費和專項經費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員調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人事檔案、財務管理、後勤服務及車輛管理等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股。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等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域經濟發展考核數據的審核、匯總和測算;承擔縣域經濟發展考核工作的協調、數據蒐集、監測結果的抽查和覆核工作;對縣域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分析,不斷完善和改進縣域經濟發展監測評價體系;組織實施和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開展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非公有制核算,開展季度經濟運行情況運行監測;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負責全縣綜合性統計數據審核評估;負責牽頭做好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編制業務統籌工作。
(三)專業統計股。負責組織並做好農林牧漁業及輔助性活動、鄉(鎮)村社會經濟報表及有關農業農村統計調查工作;蒐集整理有關第一產業統計調查資料;負責組織並做好工業、能源、建築業統計調查工作;蒐集整理有關第二產業統計調查資料;負責組織並做好實施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貿易、投資和房地產業統計調查工作;負責蒐集、整理匯總和提供人口就業統計數據,組織指導人口就業統計的基礎工作;負責實施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勞動就業、勞動工資和人才資源調查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婦女兒童“兩個規劃”監測、社會綜合評價、社會科技發展狀況調查及分析工作;負責向綜合核算和有關部門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提供真實、準確、及時的統計報表和統計調查資料;對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審核;指導統計基層完善各專業統計基礎資料,建立健全專業統計檔案並按照規範存檔;協助做好農業、人口、經濟普查工作。
(四)法制與信息化股。負責完成各級普法部門安排的普法工作任務;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及改革方案;負責審查和審批各鄉(鎮)、各部門和民間組織開展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管理全縣統計報表及統計標準;負責起草和修訂有關統計管理調查的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完成全縣統計範圍城鄉劃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及統計專用系統網路安全監督管理及信息化建設、維護等;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職稱考試和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等工作。
行政編制
西疇縣統計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西疇縣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西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西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西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