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西峰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省委辦發[1996]12號、市委發[1996] 53號和區委發[1996]54號檔案精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職能轉變

根據省委辦[1996]12號、省編委[1992]118號檔案,白銀區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從單純審批機構、編制轉變為抓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抓好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職責劃分;運用科學的方法按照省、市有關精神,使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法制化、系統化和科學化。強化的職能: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部門之間職能配置和職責劃分;領導職數管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法人登記工作。

主要職責

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是區委的議事協調機構,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負責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工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既是區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又是區委、區政府主管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職能部門,統一管理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法院、檢察院機、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科級建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政治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按照區委、區政府、區編委的安排,草擬白銀區機構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草擬區直機關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根據有關檔案規定草擬或初審區人大、政協、檢法群團、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按程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指導區直各部門研究制定機構改革"三定"方案,按程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後組織實施。
(二)按照省、市有關精神提出區直黨政機關職能調整方案和各部門職責分工、職權劃分的意見,按照職責任務提出區委、人大、政府(含街道辦事處)、政協、群團編制分配方案和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個別調整意見,接程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後實施。
(三)提出全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審核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定、人員定、結構比例和領導職數的意見,按程式提交會議審定後實施。
(四)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區的實際,草擬全區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提請會議審定後負責監督執行。
(五)負責準備委員會會議,提交委員會會議議案。負責組織實施委員會的決定事項,並將實施情況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會匯報。
(六)負責委員會會議紀要和有關檔案的草擬、印發、管理、核發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準調編制卡片,搞好文書檔案、編制統計、資料整理、情報信息等日常工作。
(七)依法管理區屬外資、合資、集體、個體等所開辦的事業單位。
(八)根據中辦發[1996]17號檔案精神、管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
(九)監督檢查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市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根據上述職責,核定編制3名,其中:編辦主任1名,業務人員2名。
機關工勤人員使用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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