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考核驗收辦法

西寧市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創建創業型城市工作績效考核評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21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寧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寧政[2009]111號)精神,為進一步強化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力度,按時保質完成創建目標任務,特制訂本考核驗收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寧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考核驗收辦法
  • 地區:西寧市
  • 評分標準:評分採取百分制,逐項量化打分
  • 文號:人社部函[2010]121號
考核對象,考核內容,考核辦法,考核獎懲,

考核對象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創建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考核內容

(一)創建任務完成情況
一是組織領導體系建設情況。包括成立工作機構、落實制度措施、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宣傳工作、落實工作任務和責任,以及檔案材料管理等情況。二是政策體系建設情況。包括鼓勵創業政策措施的制定、實施,財政投入政策的制定、落實等情況。三是培訓體系建設情況。包括創業培訓的數量、質量和載體指數。四是服務體系建設情況。包括創業服務的組織、內容和載體指數。五是工作考核體系建設情況。包括創建工作統計指數和責任指數。
(二)創業情況指標
一是創業實體增長指數。即新創辦的經濟實體個數期末與期初相比,有新的上升。二是創業實體帶動就業倍率指數。即新創辦的經濟實體帶動就業人數占全部新增就業人數比率,期末與期初相比,有新的上升。

考核辦法

(一)考核組織。考核工作由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落實。
(二)考核程式。各區(縣)政府和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於2010年12月20日前進行創建工作自查自評,並形成自查報告,上報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考核組對各區(縣)、各成員單位進行創建任務考核。
(三)考核方式。考核工作採取聽取匯報與實際查看走訪相結合、對照自查與量化評分相結合、個別抽查與全面考核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評分標準。評分採取百分制,逐項量化打分。具體標準按照《西寧市創建創業型城市績效考評表》執行(見附表)。

考核獎懲

對完成創建目標任務的地區和部門,根據考評成績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整改到期仍未完成或影響到全市創建工作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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