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長安區應急管理局是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西安市長安區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長安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西安市長安區西長安街669號區政府大樓西914室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等,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道(功能區)和區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地方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街道(功能區)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五)管理和維護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健全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六)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各類區級應急專業隊伍,建立健全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街道(功能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依法負責消防管理工作。
(十)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街道(功能區)和區級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四)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區級應急指揮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長安分局、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街道(功能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配合中、省、市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災害指揮部有關工作,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長安分局、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長安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區林業局)組織編制全區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全區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4)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5)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長安分局、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執法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黨建科
職責: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重要文稿起草、辦公自動化、信息、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和退休幹部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裝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科級幹部、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的考察、培養、選拔、任免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二)應急管理指揮科
職責:承擔應急值守、值班安排工作;擬訂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負責事故災害信息報送、預警、發布和統計分析工作;銜接駐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修訂總體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協調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指導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和技術通信保障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信息調研和宣傳培訓、信息上報和聯絡工作;負責全區應急裝備的統計、檢查和調度;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負責區級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街道(功能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承擔應急管理相關人員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應急救援交獲取和共享機制,推進應急重點工程建設;承擔區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科
職責: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負責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推動避難設施建設;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全區城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協調推動安全發展型城市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推動城市智慧安全建設工作;組織起草法規性檔案和發展規劃;負責防災減災方面的改革發展工作;綜合分析自然災害形勢並提出建議;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防汛抗旱管理科
職責:組織編制全區防汛抗旱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全區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負責指導防汛抗旱工程及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水毀修復;負責防汛抗旱物資器材的儲備、調配和管理;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下達、使用和管理;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五)火災防治管理科
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負責城鎮、農村、社區、企業火災防治宣傳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六)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科
職責:負責編制全區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有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組織編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負責對地震監測台站觀測環境的保護及觀測設備的維護工作;負責應防震急演練的組織實施及災情速報工作;負責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七)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科
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條件、設施設備安全情況;組織安排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街辦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專項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建設;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組織起草法規性檔案和發展規劃,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負責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改革發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平安鼎”創建與考核工作;協調督促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依法承擔全區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綜合分析形勢並提出建;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事務。
(八)安全生產基礎科
職責: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工礦商貿領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參與工礦商貿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工礦商貿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案批覆工作。
(九)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標準化建設;負責組織全區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領域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負責編制全區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參與危險化學品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案批覆工作。
(十)救災規劃保障科
職責: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區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全區應急重點工程和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現任領導
局長:常宣文
西安市長安區應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