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橋區統計局

西安市灞橋區統計局

西安市灞橋區統計局,是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灞橋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西安市灞橋區紡一路80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實施統計調查制度,執行統計標準,擬訂地方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和投入產出調查,負責生產總值統一核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區情區力普查方案,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抽樣調查,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一、二、三產業的統計調查,指導部門統計業務工作,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五)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並組織實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規範管理統計信息發布、政務公開和輿情監督工作,完善統計信息共享和發布制度。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體系,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管理相關統計調查項目,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
(八)負責統計隊伍建設,加強統計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工作。
(九)負責統計信息化建設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的管理,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和交流合作。
(十)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承擔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社會統計科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文電、機要、政務公開、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統計調查;開展重點商貿企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及有關派生產業統計監測;收集和整理外商投資、對外貿易、旅遊、網路零售、會展等統計數據;對商貿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核查和評估;開展商貿統計分析研究;組織指導基層商貿統計業務及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工資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開展重點用工企業、營商環境統計監測;收集和整理人口、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人口與就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核查和評估;開展人口與就業統計分析研究;組織指導基層人口與就業統計業務及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服務業、交通運輸郵電業、網際網路經濟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統計調查;收集和整理交通運輸、電信、郵政、科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研究與試驗發展統計調查,企業創新統計調查;組織實施文化產業、文創產業統計調查;開展婦女兒童統計監測、服務業領域相關派生產業及重點企業統計監測;對服務業和社會科技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核查和評估;開展服務業和社會科技統計分析研究;組織指導基層服務業和社會科技統計業務及統計基礎工作。負責人口普查業務工作及相關領域經濟普查業務工作。
(二)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和投入產出調查工作,負責生產總值統一核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組織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三新”經濟、文化產業及有關派生產業的核算工作;負責統計數據質量的評估和管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統計科學研究;負責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分析研究;整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編輯《灞橋統計年鑑》等綜合性統計資料和統計分析資料;負責入口網站和網路新媒體信息管理,統計數據發布、新聞宣傳及統計輿情監督工作;指導綜合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體系;負責全區目標責任綜合考核數據提供工作;開展統計交流合作。組織實施規模以上工業統計調查,負責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直報單位、工業企業軍民融合統計調查;開展重點企業及相關派生產業統計監測;對工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核查和評估;開展工業統計分析研究;組織指導基層工業統計業務及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開發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和整理有關統計數據;開展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統計監測;對建設領域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核查和評估;開展建設領域統計分析研究;組織指導基層建設領域統計業務及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負責農業產值綜合統計,農業經濟核算;開展特色農業、現代農業園區、鄉村振興等統計監測,收集和整理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農業普查業務工作;對農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核查和評估;開展農業統計分析研究;組織指導基層農業統計業務及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統計資料庫和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大型統計調查數據處理和管理;負責統計數據及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負責統計信息化技術引進推廣和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的探索套用;指導統計信息化建設。負責相關領域經濟普查業務工作。
(三)能源統計科
負責全區統計制度改革方案、統計調查計畫的擬訂;負責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宣傳諮詢工作;組織統計調查項目的實施工作;承辦行政應訴和其他統計法律性事務工作;指導部門統計業務工作,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等相關調查項目;負責統計執法監督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推進統計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實施對全區統計執法隊伍的管理;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基層統計基礎建設和執法工作。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開展全社會能源消費、主要耗能行業、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狀況的統計監測,組織開展綠色發展和循環經濟評價工作;整理、收集環境綜合統計、溫室氣體排放及生態建設等統計數據;開展重點企業統計監測;對能源消費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核查;開展能源消費統計分析研究;組織指導基層能源消費統計業務及統計基礎工作。負責相關領域經濟普查業務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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