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西安市未央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西安市未央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是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市建設、人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協調相關行業綜合性、系統性重大問題研究。
(二)參與城建項目、城市更新項目的論證、儲備工作;參與編制區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重大建設項目規劃;參與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和規劃方案的審查。
(三)組織編制區城市建設年度投資計畫、道路改造計畫、城市更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財政、審計部門監督管理城建資金使用,提出城建投融資建議;負責全區城市建設重大事項的統籌協調。
(四)負責牽頭推進打通斷頭路等民生工程,促進全區道路網路體系的完善。
(五)協調配合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作,做好轄區捷運建設項目施工環境保障工作。
(六)協調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工作。
(七)負責公共停車場建設工作,編制年度公共停車場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按照許可權監督管理建築業,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指導建築活動,培育建築市場;配合推動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負責組織住房和城市建設行政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推動建築裝飾、裝修業發展,規範裝飾、裝修市場管理;協調推進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配合做好建築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按照許可權做好轄區散裝水泥(含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預製構件)有關監管工作。
(十)配合做好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和工程設計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許可權做好工程安全監管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房屋建築、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文明工地創建工作;參與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二)負責轄區除市政府投資的市政公用、園林綠化、軌道交通外其他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的監管工作。
(十三)協調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相關工作以及房地產市場綜合統計、監測、分析。
(十四)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落實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工作任務;負責轄區內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申請資格的審核;負責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及租金補貼的發放。
(十五)負責轄區國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經竣工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監管;負責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組織、協調房屋安全鑑定工作;督促指導危險房屋治理。
(十六)負責區屬公有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按權責做好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的核准與落實;規範房屋租賃管理秩序,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
(十七)按許可權做好轄區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依照市區職權劃分做好物業保修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監管工作。
(十八)負責制訂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十九)負責落實全區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防護的要求;負責開展全區驗收後交付使用中人防工程執法及工程維護管理工作。
(二十)擬訂全區防空襲預案、疏散基地建設規劃和人口疏散計畫等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區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人防指揮通信網路建設和戰備執勤;負責組建和訓練全區防空專業隊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負責人防信息系統相關工作。
(二十一)協調利用全區人防系統設施和資源,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承擔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
(二十二)制定全區人防民防宣傳教育計畫;負責開展防空防災知識教育。
(二十三)管理全區人防經費和人防國有資產;編制人防經費預、決算,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二十四)戰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襲鬥爭和消除空襲後果,組織人民民眾開展生產生活自救。
(二十五)按照許可權依法依規對轄區建築市場、工程安全、物業服務、房屋使用安全、人民防空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組織、協調糾紛調處。
(二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計畫投資科
捷運建設保障科
財務管理科
環境提升整治科
辦公室
城市建設科
物業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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