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戶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戶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於2023年10月13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戶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3年10月13日
通知發布,通知全文,

通知發布

西公發〔2023〕96號
索引號
2023-001786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發布機構
西安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西公發〔2023〕96號
發布日期
2023-10-13 08:00

通知全文

各分、縣局,市局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轉變發展方式部署要求和公安部關於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有關安排,進一步最佳化戶籍管理工作制度供給,更好服務保障西安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最佳化戶籍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中專院校招生落戶
(一)落戶條件: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有招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資格的科研院所及其他符合規定的學校招錄的學生。
(二)落戶材料:學校(含科研院所)介紹信、《戶口遷移證》(學生入戶申請書)、學生戶籍遷移名冊。
(三)落戶地址:學校或院所集體戶。
二、工作調動、錄用人員落戶
(一)落戶條件:經組織(人社)部門批准、錄用、調入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二)落戶材料:組織(人社)等部門的批准證明。
(三)落戶地址: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或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
三、投靠直系親屬落戶
(一)落戶條件:年滿18周歲且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戶籍人員,可申請其配偶(婚齡滿1年)、子女(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父母)投靠落戶。
(二)落戶材料: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三)落戶地址:申請人的合法固定住所。
四、隨軍家屬落戶
(一)落戶條件:本市現役軍官(含警官)和三級軍士長以上軍士(含警士),可申請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隨軍落戶。
(二)落戶材料:身份證或軍(士)官證、親屬關係證明、部隊師(旅)級以上政治部門任職命令、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三)落戶地址: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或單位集體戶。
五、復員、轉業軍人落戶
(一)落戶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
1.依照國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安置到本市的復員、轉業軍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隨遷落戶。
2.安置到我市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及其隨遷家屬。
(二)落戶材料:
1.符合落戶條件1需提供:申請人的戶籍註銷證明、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檔案或介紹信。
2.符合落戶條件2需提供:離退休幹部休養所開具的介紹信及報戶證明、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
(三)落戶地址: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安置單位集體戶或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
六、投資納稅落戶
(一)落戶條件:在本市依法註冊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2年以上,最近連續2年累計繳納稅款3萬元以上,連續繳納社保滿2年並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投資人。
(二)落戶材料:營業執照原件(有效期內)、繳稅憑證、《陝西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及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三)落戶地址: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或長期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
七、人才引進落戶
(一)落戶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
1.由組織部門認定的西安市高層次人才。
2.由人社部門評價確認的西安市地區優秀人才和實用儲備人才;擁有屬於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人才;受到市級以上評定表彰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省級、地市級和行業(部級)技能大獎、技術能手、技術標兵稱號獲得者;具有首席技師、高級技師等級者;具有高級工、中級工等級者。以上人員在本市工作且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契約,由用人單位為其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
3. 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回本市落戶人員。
4. 畢業2年擇業期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大專及以上學歷)有意願在本市就業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
(二)落戶材料:
1.符合落戶條件1需提供:西安市高層次人才確認書。
2.符合落戶條件2需提供: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證書或學位證書或西安市人才分類評價確認證書;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契約、《陝西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及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3.符合落戶條件3需提供:畢業證書(教育部學信網或人社部官網查驗)、戶口遷移證。
4. 符合落戶條件4需提供:畢業證書(教育部學信網或人社部官網查驗)、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租期無限制)。
(三)落戶地址: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或長期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
八、其他非戶籍人口落戶
(一)落戶條件:在本市辦理居住證連續有效年限滿3年(申請落戶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並連續繳納社保滿3年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
其中,在本市三環以外區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遷入該區域落戶:
1.辦理居住證有效年限滿1年(申請落戶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並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的人員,即可遷入居住證發放地落戶。
2.在本市三環以外區域,擁有合法產權房屋的人員,可遷入該房屋落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遷落戶。
(二)落戶材料:居住證(有效期內)、《陝西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在本市三環以外區域擁有合法產權房屋的人員提供房屋合法產權證明。
(三)落戶地址: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或居住證登記住址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
九、拓展規範集體戶管理
(一)企業、單位(包括人才市場、眾創空間)設立集體戶須具有固定辦公場所,職工人數超過20人並有專人管理。一個企業(單位)設立一個集體戶。符合本市戶籍準入條件但無合法固定住所的職工可落本企業(單位)集體戶。落企業(單位)集體戶需提供《西安市住房情況查詢結果證明》(無房證明)和用人單位開具的入戶介紹信。企業(單位)集體戶內成員不得申請直系親屬投靠落戶。
(二)派出所因履行戶籍登記管理職責需要,可以在鎮(街道)、村(社區)或派出所地址設立社區集體戶。社區集體戶僅限符合本市戶籍準入條件,而無合法固定住所並在本社區生活,不具備獨立落戶條件,且不能落其他集體戶的人員落戶。落社區集體戶需提供《西安市住房情況查詢結果證明》(無房證明)和房屋租賃契約。社區集體戶內成員不得申請直系親屬投靠落戶。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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